证券代码:920010证券简称:凯添燃气公告编号:2026-026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任职履职,现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
7.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2025年4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19日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阶段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报,同时就目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
4.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