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0证券简称:凯添燃气公告编号:2026-024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在2025年度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唐旭先生、独立董事吴妍女士、独立董事冯西平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唐旭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1/2,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日期届次通过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评价管理办法>的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4.19议案》;
第七次会议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2025.08.14
第八次会议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
2025.10.24
第九次会议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
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