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0证券简称:凯添燃气公告编号:2026-025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 座 8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6.截至2025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00人。
7.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2025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可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
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