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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昌聚合: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文雄)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89证券简称:禾昌聚合公告编号:2026-041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文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文雄男,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6年6月至2021年4月,任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法务及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任新航涂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5年7月至今,任芜湖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深入参与讨论,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列席3次,密切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推进与落实。

是否连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名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袁文雄330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专门委员会/专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会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提名委员会0000战略委员会00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2025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年度就《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事项进行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2025年度没有董事提名及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事项等需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事项;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2025年度未有需经过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有关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中,亲自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财务信息披露、内控建设等。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均进行审慎核查,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征集股东投票权。履职期间严格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审计等关键节点,本人主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团队就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关键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正性,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详细审阅各项会议资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表决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生产运营、承诺履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积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并持续关注、监督各类事项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合理统筹安排时间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实施及业务运营实际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经营合规性与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为审慎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履职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均坚持独立、审慎判断,充分核查决策程序合规性、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内控有效性,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与监督权。在审议重大事项时,充分站在中小股东视角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有效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积极投身各类监管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不断深化对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理解,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参加的主要培训如下:

1.参加北交所专题培训。参加《领航·2025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线上专项培训;参与北交所1月23日举办的《领航·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专题线上培训》活动,系统学习股票回购、股东增持、再贷款政策工具运用及市值管理相关要求,提升对资本市场稳定政策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理解。

2.开展监管文件专项学习。根据公司统一安排,专题学习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的通知》,认真研读《上市公司违法典型案例》《上市公司常见违规事项提示清单》,以案为鉴强化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风险识别及履职监督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天。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与公司管理层、各

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水平、内部控制执行效果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媒体报道与市场动态,第一时间掌握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凭借专业积累为公司管理、运营、投资与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充分的信息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履职过程中未设置任何障碍,有力保障了本人职责的有效履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执行及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慎审查与持续监督,充分说明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并就事项合法合规性发表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同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进行

重点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相关事项,无相关决策及措施,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客观性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为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本人对方案合理性、考核科学性及决策程序进行审慎判断,相关事项均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合法合规。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执行规范、披露及时完整,本人未发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相关事项均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守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后续履职,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认真、勤勉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风险防控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文雄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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