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8证券简称:通宝光电公告编号:2026-043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方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方芳,学历本科,现在江苏众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多年法律、企业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
况如下:
是否连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出席股应出席董缺席董事2次未亲出席股东会独董姓名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东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方式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
张方芳62400否4现场、通讯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
2025年3月10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并提供了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2025年3月11日同意(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1、关于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6、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7、关于修订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2025年3月11日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同意项的独立意见交易所上市若欺诈发行股份回购承诺的独立意见;
8、关于修订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补充出具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修订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意见。
3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关于修订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2025年6月18日同意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项的独立意见
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2025年8月26日同意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项的独立意见划》的独立意见1、《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2025年12月10日2、《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同意事项的独立意见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财务
核算、风险管控等情况,督促内审部门开展专项核查与整改落实;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就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发现问题、财务报告编制等事项充分交流,监督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公允。
4(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股东会、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及时将中小股东关注的经营、财务、治理等问题反馈至董事会,督促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七)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5日,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
料、访谈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核查财务数据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合规运营等实际情况,为独立判断提供充分依据。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重大决策公平性、信息披露及时性、关联交易公允性,重点监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行为,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利益输送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九)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持续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新规、财务会计、公司治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确保履职合规、专业、高效。
(十)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能够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及工作支持,及时报送会议材料、财务数据、经营情况等相关文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监督权,配合独立董事开展现场调研、专项核查等工作,履职环境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与审慎核查,现就重点关注事
项说明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5(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3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4月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恪守独立、诚信、勤勉义务,未干预公司正常经营,未发
6生失职、违规行为。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度,本人将增加现场调研频次,深入了解业务实质,强化行业政策
与监管新规学习,提升风险预判能力,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方芳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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