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02

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博远臻享3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主代码01322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7日基金管理人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申购起始日2024年2月5日赎回起始日2024年2月5日转换转入起始日2024年2月5日转换转出起始日2024年2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A 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322201322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是是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日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的期间。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月度对日为该日历月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二个工作日并且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如封闭期

第1页共17页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

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况消除之日次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七个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

11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自2024年3月12日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个基金交

易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下同)均为0.1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不受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0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页共17页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也不得存在变相规避50%比例要求的情形,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

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3.2.1前端收费

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A 申申购费率备注

购金额(M)

M<100万 0.8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300万 0.50% 非养老金客户

300万≤M<500万 0.3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万 0.08% 养老金客户

100万≤M<300万 0.05% 养老金客户

300万≤M<500万 0.03% 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第 3 页 共 17 页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C 申申购费率备注

购金额(M)

- 0 本基金 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注: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

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组合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部分销售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者参见其相关公告。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6、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第4页共17页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9、自 2021年 12月 7 日起,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 C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优

惠前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20%,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优惠结束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具体情况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12月8日在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发布的《关于对博远臻享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单笔赎回基金份额申请及最低持有份额均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

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A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

博远臻享 3个月定开债券 C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N≥7天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有 A、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于 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第5页共17页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开放期内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

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7、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第6页共17页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档次进行补差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登

记机构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端必须处于可转出的状态,转入基金端必须处于可转入的状态。

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持有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

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持有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5、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

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部分延期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

6、转换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份额登记日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换;

7、基金份额在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第7页共17页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如基金管理人以后为投资者开展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将在届时发布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说明。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1

法定代表人:钟鸣远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2日

电话:(0755)29395888

传真:(0755)29395889

联系人:邹莉

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

网站:www.boyuanfunds.com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 bank.pingan.com

注:本基金仅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E通平台进行销售。

第8页共17页(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杜杰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法定代表人肖海峰联系人赵如意

电话0532-85725062

传真0532-85022605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注册地址

(部位:自编01号)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电话020-88834787

传真020-88836914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注册地址

1305室、14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办公地址

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联系人梁美娜

电话021-80365243

传真021-60819988

第9页共17页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其实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021-54509977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 www.1234567.com.cn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4层法定代表人陶怡联系人程艳

电话021-68077516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电话0755-81688000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第10页共17页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法定代表人吴卫国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021-80358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1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注册地址

L4601-L4608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4 层、第办公地址

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1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法定代表人王翔联系人骆睆

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法定代表人吴言林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 www.huilinbd.com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第11页共17页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法定代表人尹彬彬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法定代表人吴强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 fund.10jqka.com.cn

(1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戴彦联系人陈亚男

电话021-23586583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 www.18.cn

(1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 号 1 栋 1 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12层法定代表人杨远芬联系人史若芬

电话020-28381666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 www.puyifund.com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第 12 页 共 17 页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层法定代表人王伟刚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 www.hcfunds.com

(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号 8层 M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法定代表人简梦雯联系人马烨莹

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 www.520fund.com.cn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杨玉成联系人余洁

电话021-33388247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注册地址楼2005室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办公地址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联系人李央央

第13页共17页电话0991-3639028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3)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28层法定代表人武建华联系人孙玉

电话010-593135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 www.zzfund.com

(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64518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法定代表人陆华裕联系人唐琛

电话021-23262703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注:本基金仅通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进行销售。

(2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第14页共17页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2期11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联系人刘旭

电话021-2069199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法定代表人霍达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3437373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

号208-36室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法定代表人李兴春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0195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3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7F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302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3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17 页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3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电话0371-85518396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公示。

7.2场内销售机构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最新披露的《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第16页共17页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远臻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2、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更多本基金申购、赎回与转换等事宜,可拨打基金管

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755-29395858,亦可以通过登录公司网址(www.boyuanfunds.com)下载和查询相关信息。

2、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

销售机构具体规定时间及业务规则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每3个月开放一次,投资者只有在开放期内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持有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