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简称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基金主代码970176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8月26日基金管理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东公告依据莞证券旗峰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日期2023-10-10
收益累计期间自2023-07-04至2023-10-09止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投资者累计收益=Σ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本集合计划当日总份额×
当日总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
-回起始日收益累计期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收益支付对象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现金分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由于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暂不包括红利再投,因此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
的情况;(2)本期可供分配收益为6916763.32元,分配金额为6916763.32元,分配比例为
10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季集中支付一次。若投资者分红期内累计未支付收益为负时,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份额,遇投资者剩余集合计划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启用自有资金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
(3)如果投资者在季度分红日前解约退出的,管理人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
(4)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东莞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95328
* 东莞证券公司网站:
(5)风险提示: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本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本集合计划投资收益。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