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经审核,《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风险处置预案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吴晓根顾佳丹高云虎鲍朔望童国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