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股票简称:皖维高新编号:临2022-08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
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确保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修订后:第一百零八条的内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划和投资方案;
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方案;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案;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案;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债务风险控(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制、对外捐赠等事项;
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考核事项、报酬事项和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总经理的工作;(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六)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五)制定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程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十八)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事项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