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年11月2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权日,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11月24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年11月2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权日,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
独立董事签字:杨施
杨施2022年11月24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年11月2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权日,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11月24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及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2年11月2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截至授权日,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和本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