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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1-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5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项目名称: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1724.2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发行价格5.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

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 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本次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

1110176.0097945.59

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2000.0041999.98

合计152176.00139945.57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元)诺德投资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22729201970621535691.27

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诺德投资股份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

030120100033759568739.47

有限公司支行诺德投资股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4300104004458313504.79

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诺德投资股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

1050590619581218.11

有限公司市城东支行诺德投资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海

3381301001001492279.61

有限公司支行诺德投资股份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69500000039349849.35

有限公司前海分行青海诺德新材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

03012010003449762691170.16

料有限公司支行青海诺德新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

1050594508091230174.86

料有限公司市城东支行营业部青海诺德新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227292019934142658710.68

料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300000000.00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

合计-307199228.30

注: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该次使用闲置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尚未到期归还。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前提前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1月13日,公司发布《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该次使用闲置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尚未到期归还。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前提前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5月25日,公司孙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购

买理财产品协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92天。2021年8月27日,公司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10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62027.40元,上述理财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因疫

情影响导致项目厂房建设进度滞后及部分设备采购交货周期延长,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7705.29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8995.6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1244.67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47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理财收益及利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签订合同节余募集资金项目息收入扣除手节余募集资金募投项目 计划投资 累计投资 待支付金额 金额(D=A- 进展续费后净额 合计(D+E)

金额(A) 金额(B) (C) B-C) 情况

(E)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拟结

97945.5967705.298995.6321244.67479.6221724.29

电池用电解铜箔项工程项目

六、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

主要原因如下: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

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的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等所形成的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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