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3证券简称:浙江东日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40587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9.59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根美女士、鲁爱民女士、费
忠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谢小磊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193700 99.5760 850769 0.4169 14300 0.0071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192200 99.5753 852269 0.4176 14300 0.0071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192200 99.5753 852269 0.4176 14300 0.0071
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351700 99.6534 641869 0.3145 65200 0.0321
5、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193700 99.5760 850769 0.4169 14300 0.0071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3193700 99.5760 850769 0.4169 14300 0.0071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
东20280780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
东54390043.478264186951.3097652005.2121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普通股股东10870042.89667950031.37336520025.7301市值50万
以上普通股43520043.626056236956.374000.0000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21年度董事会工38590030.848085076968.0087143001.1433
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38440030.728185226968.1287143001.1432
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38440030.728185226968.1287143001.1432
报告
42021年度利润分配54390043.478264186951.3097652005.2121
预案
52021年度报告全文38590030.848085076968.0087143001.1433
及摘要
6关于续聘财务报告38590030.848085076968.0087143001.1433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孔舒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