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
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
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陆红军王咏梅刘建华徐冬根李天纲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