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
提交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我们经
过仔细审阅,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苏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彭双群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刘智春先生、张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刘红萍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夏渐强先生为
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凌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
对陈斌先生、苏琦先生、彭双群先生、刘智春先生、张晓辉先生、刘红萍女士、
夏渐强先生、凌娟女士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选举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选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
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廖成林、林衍、章朝晖、宋蔚蔚
守萌萌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