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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子:中航电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1-16 查看全文

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股票简称:中航电子编号:临2022-06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会议(临时)、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共1041543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修订《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28214265股变更为1917798835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航电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等相关法律、法中航电子

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按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

债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6 号楼 25 层 A 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公司计划财务部李家惠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1:30,14:00-17:00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中航电子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合称“身份证明文件”)。

2、邮寄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6 号楼 25 层 A 区公司计划财务部

邮编:100028

收件人:李家惠

电话:010-5835482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传真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10-58354844

联系人:公司计划财务部李家惠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中航电子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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