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独立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该项关联交易及相关材料后,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由全体董事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签署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该项关联交易及相关材料后,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由全体董事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签署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该项关联交易及相关材料后,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由全体董事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杨锐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独立意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该项关联交易及相关材料后,本着公平、公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此次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陕西钛谷新材料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由全体董事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沈影.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