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证券简称:蓝光发展公告编号:临2022-041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74043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8.569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杨武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杨武正先生、陈磊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迟
峰先生、欧俊明先生、吕正刚先生、黄益建先生、何真女士、寇纲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杨铿先生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孔祥宇先生及首席财务官杨伟良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870439 99.8525 2173200 0.1475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866239 99.8522 2177400 0.1478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866439 99.8522 2177200 0.1478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62017074 99.1841 12026476 0.8158 89 0.0001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62016874 99.1840 12026765 0.8160 0 0.0000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870350 99.8525 2173289 0.1475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227650 99.8089 2815900 0.1910 89 0.0001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合作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71227850 99.8089 2815700 0.1910 89 0.000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
69240747697.702121732892.297900.0000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预计
72022年度担保额度9176477697.022628159002.9772890.0002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为合
8作方提供担保的议9176497697.022828157002.9770890.0002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7、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林涧、李欣东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