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相
关法规要求,经对相关文件进行核实,我们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系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就上述审议事项提前知会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我们认可同意后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钟田丽陈磊曹跃云吴增仙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