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0股票简称:龙头股份编号:临2022-04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3位监事,实到3位监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查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申请延长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延长承诺期限的事项有助于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监事会对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无异议。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