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证券简称:新黄浦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16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57365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2.432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赵峥嵘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其余8位董事因疫情、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1位监事因疫情、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徐俊先生出席了会议;总经理杨司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苏刚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选举赵峥嵘先生为公434264402151.9807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柯卡生先生为公26405022292.4104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李兴春先生为公16833747258.9135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张秀娟女士为公16858247258.9993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周旭民先生为公338551652118.4839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甘湘南女士为公338551652118.4839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序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选举吕红兵先生为公28534881299.8643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姜明生先生为公28534881299.8643是
2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选举王洪卫先生为公28559381299.9501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序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选举吕军先生为公司370455902129.6495是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应国光先生为公20048672470.1649是
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比例票比例数(%)数(%)
1.01选举赵峥嵘先生为公96482049291.8282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柯卡生先生为公96482049291.8282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李兴春先生为公7692992.3269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张秀娟女士为公10142993.0679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周旭民先生为公7692992.3269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甘湘南女士为公7692992.3269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01选举吕红兵先生为公3267354998.8273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姜明生先生为公3267354998.8273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洪卫先生为公3291854999.568400.000000.0000
3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01选举吕军先生为公司3267354998.827300.000000.0000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02选举应国光先生为公3291855199.568400.000000.0000
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邵兴、翟冰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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