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
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
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于燮康丛亚东吴梅生徐雁清
2022年8月25日
(本页为太极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的签字页)
王
于燮康
丛亚东
吴梅生
徐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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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签字页)
于燮康
丛亚东
吴梅生
徐雁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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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签字页)
于燮康
丛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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