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00;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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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出席:凡2026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二)列席: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五、逐项进行以下议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七、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八、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九、表决:
1、填写表决票;
2、投票、计票(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3、由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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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会作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2025年,中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9万亿元,
同比增长5.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报告期,公司建材和医药两大主业都面临着行业性的下滑,公司围绕“创新思维方法,强化落实执行;持续降本提质,提升效率效益”的工作总方针,努力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5.68亿元,同比下降10.74%,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12亿元,同比增长
281.43%。
建材业务板块:报告期,水泥市场需求延续近三年总体下降走势,受房地产深度调整、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有所放缓、基建拉动不足及区域结构性失衡等
因素影响,水泥行业面临持续压力。2025年,公司实现水泥销售量527.3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下属各水泥企业持续推行标杆管理、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运用替代燃料和光伏发电技术,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改造工作;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实行降本增效;相关企业先后完成了回转窑主机高压变频调速及冷却改造、SCR超低排放改
造、磨尾通风机、辊压机收尘风机等进行改造等十余项技改,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绿色排放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及竞争态势,以保障产销平衡、扩大市场份额为核心导向,深度挖掘不同区域的增量空间与市场潜力。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的品质,提升市场口碑。报告期,公司稳步推进尖峰大展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云南尖峰建材年产300
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项目,积极打造新的增长点;并依托公司矿山储备,以水泥、骨料等建材制造为核心,不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
医药业务板块:2025年,受医药原料中间体内卷严重,农药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加上药品集采降价的影响,全年实现销售同比下降9.42%。面对行业现状,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持续推进各研发项目,抗肿瘤创新药 JFAN-1001 盐基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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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接临床试验工作正常推进,11月获得甲磺酸盐胶囊联合用药临床批准,罗沙司他胶囊及化学原料药罗沙司他、恩格列净、磷酸特地唑胺、富马酸伏诺拉生获批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报告期,尖峰药业完成了他氟原料药生产线和多剂量滴眼剂生产线的改造、小针生产线的恢复生产改造及水系统改造,进一步优化了生产线配置;上海北卡加大获批原料药的工艺研究和技术改进,着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竞争力,积极开展 CMO、CDMO业务。在企业管理中持续开展阿米巴模式实践,在划小核算单位的同时,加强各单元之间的协同,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配合度和工作效率。新北卡与尖峰北卡通过目标引导、成果分享和细化核算、优化激励等举措,有效推动了原料单耗和动力成本等关键指标的优化。销售方面,针对行业形势变化和监管部门新政的出台,强化 C端价格管控,细分代理市场,不断引进和培养区域招商经理和代理商队伍。
二、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为19.06亿元,较期初增加了1.76%。
报告期,本公司参股20.76%的子公司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润三九公司、国新投资公司合计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天士力股份
(600535)33%股权,出售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于2025年3月在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办理完毕,该股权转让事项增加公司报告期的投资收益6.52亿元,本次转让后,天士力集团仍持有天士力股份17.2%的股权。公司已于2024年8月2日、
2024年8月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该事项的提示及进展公告。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6年经济工作8项重点任务,要求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等。
从公司各业务板块所在的行业形势看:
建材业务板块:需求层面,受房地产投资缩减、基础设施建设增速放缓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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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因素影响,水泥需求下降趋势短期内难以改善,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
2026年要“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国家发展改
革委也发文指出,“十五五”时期将着力拓展投资增长空间、增强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在此系列政策支持下水泥需求降幅或有望收窄。供给层面,2025年9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方案中提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严禁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转移水泥熟料产能”、“水泥企业要在2025年底前对超出项目备案的产能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促进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依法依规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等工作举措。2026年,在市场竞争激烈、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的背景下,水泥行业将在收缩中实现优化、在约束中转型升级。
医药业务板块:2025年12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指出:2026年将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动医保科学化,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通过医药、医保、医疗政策的联动促进医药行业进行转型升级。医药行业总体上呈严监管、促创新、数智化、强合规等趋势,缺乏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生存风险逐步加大,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低成本高质量的生产能力、灵活高效的营销能力和规范专业的商业模式,将是今后制药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合作创新强主业、规范科学求发展”的战略方针,不断延伸发展建材和医药两大主营业务,进一步完善周期互补的相对多元化业务框架。
建材业务板块:以水泥、骨料等建材制造为核心,持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打造综合优势,培育新增长点;加快推进在建项目,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控工程投资成本;持续推进管理提升,不断运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
6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医药业务板块:以产品为核心,加快形成从原料药到制剂的完整业务链,构建成本、质量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创造品种和技术优势,推动企业发展。以高效、合规为原则,不断优化医药营销的商业模式和队伍建设,提升销售量。
(三)经营计划
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后,公司确定2026年的工作方针为:强化市场导向,创新机制方法,培育竞争优势。总体工作目标为:截至2026年底总资产增长5%,净资产增长2%,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项目建设安全、快速、有序,环保排放指标全面达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202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发展项目方面
建材业务板块:加快推进云南尖峰大展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在抓好建设的同时,做好员工招聘和培训、制度和规程的制订工作;着力推进云南尖峰新型建材年产3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建设,有序处理矿山用地、建设方案评审、道路建设规划等工作;推进水泥业务链延伸,升级替代燃料技术方案,拓展替代品类;发挥石灰石资源优势,提升骨料与机制砂产能,并向商品砼、特种砂浆业务延伸。医药业务板块:坚持“做细分领域的技术领先者”的发展定位,不断优化公司的产品管线,重点开发、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类,集中资源创造产品临床用药优势、成本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培育从中间体、原料药、
制剂的最优供应链保障体系,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结合市场需求,延伸开发原料药上游的中间体、起始物料产品,延长价值链、增加盈利点。
2、企业管理方面融合各项管理理念和方法,建设一套具有尖峰特色的高绩效管理体系:以“阿米巴”理念为支撑,融合精细化管理、标杆管理、标准化管理、PDCA 循环及内控管理等多项举措,依托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流程、防范风险,使管理体系简洁、高效、实用。同时,推进组织架构创新,创建模块化生产组织,按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管控要求,变革组织架构和优化岗位设置,消除冗余层级和无效低效岗位,推动管理下沉;建立模块化的工作小组,根据生产需要,快速组合成能满足生产要求的组织;针对模块化生产组织的特殊性,对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现场管理、激励分配体系制定系统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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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改造方面
建材业务板块:围绕进一步提升水泥熟料品质、提高设备连续运转效率、增
大替代燃料使用比例、增加余热发电量、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以及降低能耗、机物料耗、熟料耗、碳排放等核心目标,组织专项技术攻关,力求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医药业务板块:针对工艺技术瓶颈,合理调配资源开展技术攻关,全力推动技术突破;与市场竞品进行全面对标分析,精准识别差距,通过工艺优化实现降本增效与质量提升;着力提升当前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成本竞争力。
4、研发创新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研发体系建设,严守《产品研发立项管理制度》,制定产品研发规划,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成功率;整合尖峰药业母公司与上海北卡研发资源,实现高效衔接与共享,提升综合研发能力;加强研发团队建设,重视人才引进,完善组织架构及研发人员评价激励机制;规范委外研发管理,明确 CRO 公司的选择到资金支付各环节的控制流程,提升研发效率与质量。
(2)加强在研产品管理,加速推进 JFAN-1001 联合用药临床研究,合理增加资
源投入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激励措施;积极补充做好 C2235 抗抑郁药物相关试验,争取尽早向 CDE 提交临床试验许可申请;秉持“产品竞争力源自设计”的理念,在加快在研产品开发及注册审批进程的同时,对部分在研产品开展重新评估,针对成本或质量竞争力不足的产品,及时调整策略或启动二次开发。(3)提升产品引进能力,加快汲取行业内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优化 BD 业务运作机制,着力提升技术开发实力。
5、市场营销方面
建材业务板块:在当前市场需求持续震荡下行的趋势下,以品牌、质量、服务为抓手赢得市场;针对增量市场以获取业务量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扩充经销商团队,持续深耕既有市场,积极开拓新市场。医药业务板块:结合药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市场竞争态势与政策走向,制定系统性营销策略;明确各产品市场、价格定位,完善渠道建设与推广模式,构建精准招商体系和高效代理商管理模式;
加大营销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扩充营销队伍规模,严格执行淘汰机制;确保产品开发环节与市场营销策划工作同步推进,提高新产品的市场转化能力;扎实做好集采续标及区域联盟采购的投标工作,全力争取多中标、中优质标。
6、安全环保方面
8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在安全管理方面,继续按照“安全事故不敢犯、不会犯、犯不了”的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检查整改、作业风险评估等工作;遵循“安全管理前置”原则,重点强化本质安全管理工作,在研发、设计、技术创新、工程建设及制度规程制定等环节,提前全面评估安全风险,针对工艺设备异常及人的不安全行为,预先构建系统性的技术、设备设施与制度保障体系,从根源上管控安全风险,达到安全事故犯不了的管理要求。在环保管理方面,水泥企业依据国家环保 A级标准开展现场整治工作;提升新能源车运输占比,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国家碳排放双控政策,推动替代燃料的使用,减少碳排放,强化碳排放及交易权管理。医药板块企业积极优化工艺技术,从源头切实降低废水、废料及废气排放;严格遵循环保政策,规范处理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等各类物料;加大技术攻关力度,致力于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产业循环发展。
四、利润分配执行情况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7月15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0.84万元,转增6881.68万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3.44亿股增加至4.13亿股。
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15日实施。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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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2: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股东会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予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7491936.31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412900594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926200股后计41097439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097439.4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7047.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094486.5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83%。
2、202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即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2025年度暂按上述预案计算,单位: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1097439.4034408382.8034408382.80(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1896326.17107988139.7193756203.3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2837491936.31
10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109914205.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204546889.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109914205.00总额(元)(D=A+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否
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53.7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896326.1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和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61094486.5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进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
生产线建设以及云南尖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骨料砂石生产线建设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围绕水泥、医药业务持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上述业务布局与经营开展均需较大规模资金支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2026年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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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材料3:
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股东会报告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制度化,现行的《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是2009年制订并经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是2009年3月27日公司七届4次董事会批准制定的。
2025年10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治理准则》的修订进一步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制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替代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制度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通过后,原《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废止。
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已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2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岗位价值、绩效挂钩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应有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负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董事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薪酬、津贴构成
第八条公司董事薪酬、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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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数额由股东会决定。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调研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公司可以向其发放津贴,具体金额、方式等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调研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条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只能领取单个岗位的薪酬。
第四章薪酬支付与追索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
可以分次发放,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具体方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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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
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五章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行业薪资水平:相关地区、行业薪资数据、报告,为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为参考依据。
(三)公司资产、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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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15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4: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股东会报告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
应章节的披露内容。
二、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独立董事和专家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8万元;未在公司担任
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3)兼任高管的董事,按高管职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的津贴、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6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薪酬按实
际任职时间计算。
该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和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和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17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5:
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股东会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公司自 2024 年度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诉讼(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人裁)事件金额
金亚科技、周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
旭辉、立信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18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
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2015年重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
保千里、东北
组、2015年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1096万元
报、2016年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
估、立信等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何时开何时开何时开为注册始从事始在本始为本会计师上市公所执业公司提司审计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姚丽强2009年2007年2009年2024年注册会计师
19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连成2019年2019年2019年2024年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平2007年2007年2007年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姚丽强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4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5年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浙江通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5年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5年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连成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4年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2024年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年-2024年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5年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5年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20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立信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金额合计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1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6: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股东会报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予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要求,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更好地管理公司担保事宜,控制风险,现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出如下方案:
(一)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公司
现有9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金融信贷类担保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不超过6.5亿元,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循环使用。
担保额截至本次度占上担保方被担保方目前新增担保市公司是否是否持股比最近一期担保担保预计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关联有反例资产负债余额额度有效期净资担保担保
(%)率(%)(万(亿期产比例元)元)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尖峰药业100.00101.01/0.500.91注1否否
22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尖峰大展55.0045.40/5.009.08否否
本公司尖峰供应100.0054.89/1.001.82注1否否链
注1: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公司对尖峰大展、尖峰供应链的担保在6亿元额度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发生额为准。
2、经营、资质类担保
尖峰供应链是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
货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交割(监管)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述各大交易所新的期货交割品种资质。根据以上各期货交易所及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供应链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供应链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经营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尖峰供应链开展上述期货交割仓储业务、现货仓储业务,不但能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同时能提高其品牌知名度,提升运作管理水平。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的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故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
2025 年尖峰供应链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 PVC/PP/PE 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27210吨,货值约1.6亿元;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铸造铝合金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10347吨,货值约
2.2亿元;为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工业硅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
货仓单共7080吨,货值约0.7亿元。全部仓单都正常交割,没有发生违约事项。
为了保障尖峰供应链的各项经营业务和期货交割仓库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同意为尖峰供应链的上述各期货(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北京全国棉花
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监管)仓库业务、尖峰供应链从铁路提货等
23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经营业务出具相应保函,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资质类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853万元,本公司占100%,注册地
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 58 号 X02 幢办公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归属于母公被担保人流动负债总银行借款总资产负债总额司所有者净营业总收入司所有者净名称额总额资产利润
尖峰药业177157.25178955.16174437.723100.00495.97100185.72-31711.78
2、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3.33%、尖峰药业占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园区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流动负债总银行借款总资产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称额总额
尖峰供应链20490.2211246.7811179.280.009243.4420528.38895.74
3、云南尖峰大展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55%,
注册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关累镇勐远村委会城子小组。主要经营: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4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被担保人流动负债总银行借款总资产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名称额总额
尖峰大展57110.9525928.2725928.270.0031182.680.00-2003.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及业务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都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金融信贷类担保余额为0万元;另外,公司为子公司尖峰供应链开展期货交割库等业务提供了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5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7: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6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傅颀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财务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傅颀,1979年6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200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7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度应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姓名参加董事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数次数会次数数席会议傅颀998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会前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询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审议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0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价报告》
2025年04月27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7月14日审议《关于子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8月27日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10月28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审阅财务报表,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就报告进行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8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等相关资料,对涉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资产减值等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动态、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从会计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5年,为了更好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在现场开展了相关工作,通过实地参访集团公司、子公司尖峰药业、云南尖峰、尖峰大展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各单位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股东大会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29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该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本人对公司聘用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核,本人同意该项担保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除以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没有发生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及个人的担保;没有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资产减值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本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注射用去氧鬼臼毒素项目的临床试验及后续开发,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将该项目计入“开发支出”的研发投入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0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08382.80元,转增6881676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2900594股。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及社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共71项,其中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67项。本人持续关注、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七)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20余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报告期内,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公司法》,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完成了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
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审慎、客观、独立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凭借专业知识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能。2026年,本
31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治理运作以及经营决策动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谢谢!
32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杨大龙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所掌握的医药制造、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大龙,196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员,1983年参加工作,曾任江苏省药物研究所药师、主管药师、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所长助理、
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南京恒通医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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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度应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姓名参加董事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数次数会次数数席会议杨大龙998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需要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都认真进行审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主持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25年,本人参加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各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事
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对薪酬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1、2024年度薪酬方案;2、不提取2024年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4月17日度中长期激励基金;3、原监事会主席结余薪酬发放。
2025年12月11日审议:薪酬结余的发放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06月06日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11月18日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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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等相关资料,对涉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公司信息;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资产减值、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及薪酬情况等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各个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动态、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运用自身所掌握的医药制造、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5年,为了更好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在现场开展了相关工作,并通过实地参访集团公司、子公司尖峰药业、云南尖峰、尖峰大展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各单位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股东大会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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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的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薪酬方案、不提取
2024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等。
(二)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履历材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认可声明,公司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报告,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核,本人同意该项担保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除以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没有发生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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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单位及个人的担保;没有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资产减值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本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注射用去氧鬼臼毒素项目的临床试验及后续开发,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将该项目计入“开发支出”的研发投入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08382.80元,转增6881676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2900594股。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及社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共71项,其中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67项。本人持续关注、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九)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20余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报告期内,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公司法》,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完成了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
37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2026年,本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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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人黄从运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水泥新型干法工艺技术、水泥低碳环保生
产技术、特种水泥生产技术和高性能新型建材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从运,1963年3月出生,博士、教授,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硅酸盐科学与先进建材全国重点实验室教授,国家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水泥助磨剂协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评审专家,担任民建湖北省省委委员,民建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主委,兼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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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度应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姓名参加董事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亲自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次数次数会次数数席会议黄从运99800否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本人积极参与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和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与其他委员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06月06日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11月18日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1、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04月18日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3、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评价报告
2025年04月27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7月14日审议:关于子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8月27日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10月28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1、2024年度薪酬方案;2、不提取2024年度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2025年04月17日
中长期激励基金;3、原监事会主席结余薪酬发放。
2025年12月11日审议:薪酬结余的发放审议并通过会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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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审阅财务报表,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就报告进行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等相关资料,对涉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的知情权;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资产减值、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等
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动态、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运用自身所掌握的水泥制造、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5年,为了更好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在现场开展了相关工作,通过实地参访集团公司、子公司尖峰药业、云南尖峰、尖峰大展
41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各单位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我们提供相关信息。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
关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其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判断。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候选人的履历材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
等相关资料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认可声明,公司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的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则,不提取2024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等。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各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认可声明。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2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对该所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审核,本人同意该项担保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除以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没有发生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法人单位及个人的担保;没有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资产减值情况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本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注射用去氧鬼臼毒素项目的临床试验及后续开发,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将该项目计入“开发支出”的研发投入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408382.80元,转增6881676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12900594股。2025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及社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
公告共71项,其中定期报告4项,临时公告67项。本人持续关注、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3尖峰集团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九)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2025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20余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报告期内,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公司法》,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完成了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
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关注,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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