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7台岸桥远程自动化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该项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该项目可有效降低作业能耗、减少设备故障、降低维修成本、改善司机工作环境,对进一步推动天津港世界一流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实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