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兰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兰
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兰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华
闽华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