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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城黄金: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2-21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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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6证券简称:园城黄金公告编号:2022-097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公司本次为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徐成义先生于近日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向烟台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人于2022年

12月19日一次性提款,借款人须在2023年12月19日一次性还款。)。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1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及接受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1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不超过2.4亿元的担保。同时接受第三方海阳市天创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天创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名人大酒店为本次授信提供无偿抵押担保0.7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3MA3QFPFK5L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华庭路515号10号楼102号;

法人代表:徐成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木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4.98万元,净资产

10.9万元;营业收入626.15万元;净利润11.13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1: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徐成义

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主债权1.1本合同之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其与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债务人”)于2022年12月19日签署的编号为烟银(2022110101100000205)号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1.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注:依据主合同的约定,(1)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2)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2年11月21日发布的期限品种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的基础上加1.1%(即1/0个基点),执行年利率4.75%直至借款到期日。(3)借款人于2022年12月19日一次性提款,借款人须在2023年12月19日一次性还款。)

第二条保证方式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的损失(因汇率变得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计算。

4.2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

4.3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为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4.4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

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2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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