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股票简称:钱江生化编号:临2022—04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海宁市天源给排水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25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发生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天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
26日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九届十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500万元(含还在履行中的担保总额9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天源公司的最高担保额度155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临2022-016、临2022-035公告)。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2年6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
1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天源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二)2022年6月10日,海云环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海云环保为天源公司本次与民生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审议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前,被担保方天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公司关系天源公司张杰4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全资孙公司水管道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给排(污)水成套设备、环保设
备、水暖管道零件、陶瓷制品、
低压电器、建材批发、零售;雨
水、污水管网维护保养;城市生
活垃圾收集、清运;道路保洁;
河道保洁;公厕保洁;固体废物收集、清运、回收、处理(不含危险废物);建筑机电设备安装;
金属机械的委托加工服务。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未经审计殊普通合伙)审计
2资产总额84823.9569498.64
负债总额73646.3557835.93
净资产11177.6011662.71
资产负债率86.82%83.22%
2021年度2022年1-3月
营业收入49333.699401.67
净利润2986.61507.74
注:以上数据为天源公司单体报表。
(三)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天源公司100%股权,本次被担保人天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收回贷款产生的公证费、评
估费、拍卖费、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保证担保期限: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法规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
3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对于甲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被乙方直接扣收/扣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
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21.06亿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74%;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4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7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生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天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2、相关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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