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6股票简称:兰生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159840股已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和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临2022-013号)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22-028号)。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9%,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08.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将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已回购的全部
3159840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5920895股变更为5327610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35920895元变更为人民币5327610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568号B座三楼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8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1991610
5、传真号码:021-33772731
6、邮箱地址:stock@dlg-expo.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