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证券简称:杉杉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6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适应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如下担保额度(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960万元的
担保额度;
2、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120
1万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708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7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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