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核,赫勇先生、管辉先生、王星女士、陈钦先生具备相
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3、同意聘任赫勇先生、管辉先生为副行长人选,王星女士为行
长助理人选,陈钦先生为首席信息官人选。
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梁永明、李晓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