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经审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2.安永华明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
3.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