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江盐集团
股票代码:601065南昌
二〇二六年六月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2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8
议案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
议案四: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15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6
议案七: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9
议案八: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5
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7
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9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会议材料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
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办
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十分钟至大会秘书处进行发言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
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大会审议了各项议案后,应对此作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
议案需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四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庐山南大道铜锣湾写字楼34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万李先生
五、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
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须知。
3.主持人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推选2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审议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6.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
8.大会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统计会议表决票
9.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1.签署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注:本股东会材料中多处数值为保留2位小数,且存在采用不同单位(亿元、万元或元)统计。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或小数点差异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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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是公司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监督,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员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企业改革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2025年重点工作总结
(一)强化战略领航,构建多元化产业发展格局公司始终锚定盐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战略重点,深化盐作为“百味之祖、化工之母、新能源之基、新材料之本”功能定位,逐步构建起以盐业主业为核心、盐化工与双新产业协同并进、资本运作赋能发展的多元格局。盐业板块,深入聚焦横向整合,深耕食盐及泛盐产品的经营与升级,成功推动四大品牌产品线迭代焕新,推出井冈生态原产地0添加系列、生态深井盐、含钾代盐、大青湖盐等20余款新品,构建了贯通基础调味与功能健康、覆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全品类食盐产品矩阵,显著提升了“江盐”品牌的市场认知与信赖度。在盐化板块,着力推动产业链一体化延伸,依托纯碱规模优势,实现热电联产项目全面投运,卤水精制分硝一期竣工投产,5万吨碎石磨粉项目稳步推进,“盐-碱-钙-小苏打”循环供应链全面贯通。与此同时,立足盐资源基础,聚焦盐腔储能、卤水提锂、二氧化碳矿化及利用等前沿技术,推进原创性技术研发与合作项目转化,加速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积极布局“双新”领域,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为公司长远发展拓展新赛道、塑造新优势。
(二)深化创新驱动,筑牢高质量发展核心支撑
公司创新力度持续加大,R&D 经费投入强度稳居省属国企“第一方阵”。创新平台建设提质增效,打破内部资源壁垒,组建江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创新资源集中整合。知识产权成果丰硕,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全年获得授权专利26项,申报专利52项,授权软件著作权5项,《盐碱钙联产技术》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截至2025年底,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267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多款产品获评省级名牌产品。产学研融合深度推进,与华东理工大学合作的氨碱法纯碱蒸氨循环系统免维护运行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上海产学研科技
奖二等奖,协同创新成效显著。数字化转型成效领跑行业,“智慧江盐”APP 实现全流程数据贯通,富达公司智能工厂项目入选工信部数实融合典型案例,晶昊公司和富达公司分别通过省制造业数字化 L7、L6 等级评估,智能制造水平位居行业前列。
(三)完善治理体系,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效能
公司严格遵循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管规则,持续优化治理结构,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完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全面完成监事会改革任务。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依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二十余项治理制度,以制度为抓手优化董事会专委会设置,夯实治理根基。深化董事会建设,全面落实省国资委董事会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完成专项行动全部任务,相关经验材料入选省出资监管企业优秀案例汇编。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类治理会议,畅通决策沟通机制,严控决策流程风险。动态完善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支持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强化专门委员会职能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专委会严格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募集资金使用、年度报告等重大事项审慎审议,确保决策风险可控。
(四)传递企业价值,推动品牌与社会责任融合共进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深耕价值经营,精准传递企业价值与影响力。
信息披露合规高效,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发布年度报告、季报等公告百余份,及时传递公司经营管理、股份及董监高变动、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强化,定期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江西辖区集体投资者网上接待活动,通过 e互动平台(回复率 100%)、电话、邮箱等渠道回应投资者关切,拓宽沟通覆盖面。扎实推进 ESG 治理,调整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专门委员会,积极发布 ESG 报告,获评万得(Wind)ESG 评级 A级和易董 2025 年度上市公司 ESG 价值传递奖,资本市场认同度不断提升,国企责任形象更加彰显。
(五)统筹发展安全,筑牢风险防控与可持续发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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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入践行法治国企建设要求,依据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项目的风险管控,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风险事件。统筹推进发展与安全,推动安全环保治理体系现代化。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建立“一岗一册”风险清单,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平台正式投用,实现风险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持续推进盐化农田修复工程,实现生态效益与农业生产协同提升,全年未发生 C级以上环保事件。质量管控体系实现“5+3”认证全覆盖,食品安全零事故,切实履行国企环保责任与质量承诺。
二、董事会日常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忠实维护股东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全年共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通过年度经营计划、重大项目投资、经营层考核与薪酬分配等48项议案,涵盖战略规划、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规、贴合企业发展实际;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13次,审议通过28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咨询参谋作用,提升决策专业性与精准性。股东会全年召集3次,审议通过财务预算决算、募投项目变更、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4项议案,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决议科学有效。所有议案均顺利通过审批,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
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充分知情权,凭借专业知识严格审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
三、2026年度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实现结构性跃升、迈向高质量
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
6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作,奋力谱写公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
一是锚定战略航向,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紧扣打造国内外一流“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总体目标,系统推进“三三三”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产业布局与发展路径,确保开局之年起好步、谋好篇,为长远发展筑牢战略根基。
二是深化提质增效,培育价值创造新动能。聚焦降本增效核心任务,优化供应链管理与运营管控,持续降低采购成本和运营费用;强化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管控,压缩建设周期、加快投产达效;持续升级食盐及泛盐产品矩阵,加大高端化、功能化产品推广力度,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与高端市场占有率,实现价值创造能力的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创新赋能,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长极。以江盐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平台,充分挖掘“盐—碱—钙—碳—储—锂”绿色循环经济优势,深度融入新能源、新材料“双新”产业赛道;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融合化发展为主攻方向,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筑牢产业升级技术支撑。
四是筑牢风险防线,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坚持教育先行、制度固本、监督从严、科技赋能一体推进,健全安全、环保、合规、廉洁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提升风险预判、预警、处置能力,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聚焦价值引领,开创协同发展新境界。将市值管理纳入“十五五”战略全局系统谋划,完善投资者关系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多元渠道提升市场透明度;灵活运用资本运作工具与市值管理策略,推动市值与企业内在价值动态匹配,统筹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奋力书写新时代江盐集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答卷。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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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网上刊登,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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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0784416.88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6060341.52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606034.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2202272.36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141410737.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421245842.35元。
本次拟向股东分配的利润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目前,以公司总股本64277607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7133129.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76%。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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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实2025年预计
定价原关联方交易类别际金额(不数(不含则含税)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
购买商品、接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市场价489.03300.00受劳务
制企业、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
购买商品、接
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市场价122.38180.00受劳务其他关联方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
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市场价66.4160.00受劳务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
销售商品、提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市场价92.6380.00供劳务
制企业、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
销售商品、提
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市场价0.4128.00供劳务其他关联方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
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市场价210.19400.00供劳务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租赁市场价63.3070.00
制企业、其他关联方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发生额差异主要原因:
1.2025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金额比预计增加137.83万元,主
要是向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增加242.74万元所致。
2.2025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金额比预计减少204.77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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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向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减少189.81万元所致。
3.2025年度,公司向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增加6.41万元,相关增加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4.2025年公司向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其
他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金额比预计金额增加12.63万元,相关增加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定价原2026年预计金额关联方交易类别则(不含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市场价280.00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市场价160.00方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市场价70.00
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市场价100.00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市场价5.00方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市场价300.00
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关联方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租赁市场价65.00其他关联方
合计98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
11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法定代表人:林榕
注册资本:670195.91万元
主营业务:江西省省属国企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北郊新祺周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青
注册资本:298462.92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国资国企改革、资源整合、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使命和功能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控股企业,原持有公司2.27%的股权。2025年12月31日,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将其所持公司2.27%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江西省粮油集团。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行能力分析
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五层
12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法定代表人:邱潮涌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食盐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饮料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烟草制品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基础
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木材加工;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1%的股份,根据重要性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3.履行能力分析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
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为原则定价。除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要求采取政府定价外,关联交易各项业务或服务的定价、收费标准和顺序为:有可适用的市场标准价格,则按市场价格定价;有提供同等业务或服务的非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成本加成定价;
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又无非关联交易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按公平、等价、公正、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各项服务费用标准依据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在任何情况下若关
联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公司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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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或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材
料等根据单笔购销合同,按市价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
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履行回避表决。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1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发展需要,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末融资余额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2026年经营、投资预算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新增融资额度72000万元,在新增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剂使用。其中: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银行获得授信。
同时,为便于公司融资具体业务的办理,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授信额度、利率水平由公司经理层与各银行沟通确定并报董事长批准。本次申请的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15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被担本次预保方计担保担保担保是是最近截至额度占方持本次预计预否否一期报告上市公关担保方被担保方股比担保额度计有反资产期末司最近联例(万元)效担担负债担保一期净
(%)期保保率余额资产比
(%)例(%)江盐集团江西晶昊
(或富达盐化有限96.1457.48022000.004.842年是否公司)公司
注:本次预计担保额度22000.00万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晶昊盐化年产 100 万吨 MVR 盐钙联产工程贷款,预计获得的授信期限为 2 年。
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公司应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超股比担保的,超股比担保额
应由其它股东或第三方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
3.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
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在符合担保管理规
定要求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4.预计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
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5.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
人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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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晶昊盐化公司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晓峰
成立时间2001年1月18日注册资本70928.66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化
91360982723906690U 注册地点
用代码基地武夷路
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
经营范围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离子交换树脂还原剂(软水盐)、晶体盐、工业盐、肠衣盐、工业无水硫酸钠、超微细化碳酸钙、海水
晶、脱硫废渣(二水硫酸钙)、液体盐、碳酸氢钠、纯碱、食用碱、氯
化钙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32301.71
负债总额248479.02
主要财务状况净资产183822.69
(单位:万项目2025年度元)营业收入210758.45
利润总额23239.93
净利润20818.9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6.1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17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5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亦无对内担保。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18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19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也称“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福
利待遇等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活动,包括薪酬构成、薪酬管理和薪酬监督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20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
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
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五)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
(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八条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支撑部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提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所需材料等专业保障服务。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十条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薪酬标准。
21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
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董事长薪酬按照《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管理。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董事津贴等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
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四章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2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
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其责任和损失情况,提出扣减或取消其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九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
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监管机构、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国家或省级有关文件需要扣回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2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2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董事长薪酬按照《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管理,且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董事津贴等除外;
(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四、其他说明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内部董事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上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
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
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
25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江盐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江盐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26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万李先生,魏伟星先生、曲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和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按《公司章程》及本次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本议案应对每一候选人予以逐项表决。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27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万李,1971年1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江西省盐业总公司生产处科员、加碘办公室科员、盐政处科员,江西省盐学会副秘书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江西省鹰潭市盐务局局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运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江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魏伟星,1977年12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业务部经理、高级客户经理,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资金结算及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员工、业务三处负责人、高级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4年12月至今,任江盐集团副董事长。
曲铮,男,1980年6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英国威尔士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国际部产品经理,贸易金融部上海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贸易金融部北京分部市场总监、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裁高级助理兼北京分部总经理;恒丰银行总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智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省井冈山北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8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了确保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董家辉、张工、袁业虎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和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按《公司章程》及本次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本议案应对每一候选人予以逐项表决。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29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董家辉,男,1962年10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兼职董事。
张工,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律师。历任南昌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南昌市金融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现任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南昌仲裁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9月至今,任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业虎,男,196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理财学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财务管理研究》期
刊编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评审专家、江西省文化产业评审专家、
江西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理财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资产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2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30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贵平)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贵平,1965年12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东理工大学教授,兼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严格遵守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会中本人认真阅读、审议各项议案,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合理性水平。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31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参加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情况是否连续以通讯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方式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出席会席次数议
88300否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并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精心组织并主持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2025年度,召集并主持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13项,认真履行了委员职责,积
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发展战略方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合理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智囊和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到公司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设备节能改造、产品研发等多个领域。比如:100 万吨 MVR 盐钙联产工程,该项目是“盐化工+环保+双碳”主流先进工艺,能实现高钙卤水资源化利用与废液治理,节能、资源最大化、盐钙双收、绿色低碳。调研江西盐业包装有限公司生产中的若干难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提交调研报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32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程序、结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
3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进一步提高。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大胆精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贵平
2026年6月18日
3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业虎)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袁业虎,1968年6月生,男,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理财学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财务管理研究》期刊编委、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基金评审专家、江西省文化产业评审专家、江西省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专家。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资产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从事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履职的情形,始终以中立专业的视角参与公司决策与监督工作。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合理统筹个人时间,足额保障履职精力,全程高效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
35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无缺席、无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全程参与所有议案审议与表决;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及专项沟通会议共6次,圆满完成委员会全部审议及专项工作,切实做到勤勉履职、全程参与、全程把关。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全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共计48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经营决策、内控管理、机构设置、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各类事项)逐一进行
审慎审议,全程参与会议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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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重点聚焦议案的合规性、公允性、可行性,全面核查议案涉及的财务数据、决策程序、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核心要点,对每一项议案的背景、实施内容、潜在影响、合规依据进行全方位研判,针对财务类、内控类、审计类议案重点把关,结合专业知识提出针对性审议意见,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容合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参谋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并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及专项工作,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财务监督、审计督导核心职责,牵头完成审计委员会全部11项审议议案的审核、讨论与表决工作,确保委员会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监督作用。
1.规范召开委员会会议,严把议案审议质量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牵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定
36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期会议3次、专项工作会议3次,分别审议公司2025年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方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履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公允性审核等全部议案。会议过程中,组织委员会成员逐一审议议案细节,充分研讨关键事项,对存疑事项逐一质询、逐项核实,形成明确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切实履行前置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所有审议事项程序合规、数据真实、披露完整。
2.聚焦核心事项监督,全面把控关键风险
本人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审议的核心事项,紧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外部审计履职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五大关键领域。对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减值计提、收入确认等重点环节逐一核查;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对外部审
计机构执业流程、审计质量严格监督;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关键岗位风险防控
持续关注,确保每一项审议事项均经过全面审慎论证,不留监督死角,有效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内外部沟通与现场考察工作
为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与财务管控情况,提升履职的针对性与专业性,2025年度本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与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多维度沟通交流,累计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12次专项通讯沟通,深入公司开展4次现场调研与实地考察。
本人主动对接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核心部门,定期就财务核算规范、内部审计推进、内控缺陷整改、信息披露筹备等工作开展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运营动态;针对年报审计、内控优化、财务规范等重点事项,实地走访公司财务办公现场、审计工作现场,核查会计凭证、审计工作底稿、内控执行记录,全面了解公司实际业务流程与管控现状,通过“线上沟通+线下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发表的意见、提出的建议贴合公司实际,具备实操性与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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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部审计机构监督与年报审计专项工作
2025年度,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针对此次外部审计机构更换及年度年报审计核心工作,本人高度重视、全程牵头督导,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责。
本年度,本人持续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联合公司财务、审计、董办等相关工作人员,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开展2轮线下专项沟通会议,覆盖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现场实施、审计底稿核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报告初
稿审核等全流程。审计前期,明确审计工作标准、时间节点、执业要求,督促事务所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审计过程中,实时跟进审计进度,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异议问题,监督审计程序规范执行;
审计后期,组织双方充分沟通审计发现、调整事项,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完善,全程保障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公信力。
同时,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专项评价意见,确保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切实发挥外部审计的独立鉴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
38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关注情况本年度,本人持续聚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依托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执行力度。重点关注公司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关联交易、采购销售、子公司管控等关键领域的内控执行情况,通过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核查内控缺陷整改报告等方式,监督公司及时排查内控风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合规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规范运营。
四、履职学习与独立性维护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适配监管政策与公司治理新要求,2025年度本人主动加强专业学习,系统学习最新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盐业行业监管政策,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专业判断与决策监督能力,确保履职过程中精准把握监管要求,高效完成各项履职工作。
同时,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底线,在履职全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所有表决意见、监督建议均基于独立专业判断,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出发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义务。
五、存在不足与2026年度改进计划
回顾2025年度履职工作,本人虽勤勉尽责完成各项职责,但仍存在提升空间:
一是对公司盐业产业链延伸、新兴业务板块的专业研究深度有待加强;二是现场
调研覆盖范围可进一步拓展,对基层业务与子公司的实地了解可进一步细化。
2026年度,本人将针对性做好改进工作:一是持续深化专业学习,重点钻研
盐业行业新业态、新政策及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公司治理最新规则,进一步提升
39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履职专业性;二是增加现场调研频次与覆盖范围,深入公司生产一线、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公司全链条经营管理情况;三是持续强化审计监督核心职责,聚焦财务信息质量、外部审计督导、内控优化等重点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助力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质量双提升。
六、总体履职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全面履行独立董
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各项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全部会议,主持完成审计委员会全部工作,扎实开展沟通考察与外部审计监督,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未出现任何失职、渎职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坚守履职初心,恪守独立诚信原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强化监督效能,为推动江盐集团高质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股东权益贡献全部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袁业虎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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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海东)
2025年,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海东,1972年1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江西省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科员、副主任科员。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普天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新余市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8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应出席亲自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方式出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出
41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席次数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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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前主动与公司及管理层沟通,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积极参与会议审议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关于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3项议案进行审议,经会前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预沟通,全面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背景信息,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13项。本人作为董事
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与其他委员共同探讨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等重大事项,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进行审慎分析,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3、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就上述事项独立发表审查意见。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认真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员工激励、市值管理等情况。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42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与沟通,时刻关注经济环境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及时响应本人关注的各类事项,并由董事会办公室专人对接,为本人履职尽责提供配套保障与专业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独立、规范、充分地履行工作职责,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完备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人就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审慎核查。着重审查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和交易发生的必要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公平合理,确保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了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及经理层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资格及聘任程序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始终以专业视角高度关注公司运营动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状况等关键事项,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就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股权激励等核心问题与管理层开展深度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
2、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推动公司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战略、经营状况及治理情况的了解,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及时关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
3、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专项培训,及时掌握
上市公司监管最新要求与财务治理前沿动态,并将最新的政策及监管要求融入到公司治理建议中,为更好的履职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始终恪守独立、勤勉的履职准则,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持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保持独立判断和审慎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过程。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在履职过程中,注重从规范运作、风险防控和长远发展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企
业一线人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管理情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实施提供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不断提升履职质量和实效,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4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谢海东
2026年6月18日
45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小平)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小平,1975年10月生,男,硕士研究生学历,诉讼法学专业。曾任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路桥工程系助理工程师、教师,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券部部长、高级合伙人。现任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负责人,兼任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
46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应出席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出次未亲自出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会议
88300否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并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6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前,对所有议案均全面认真阅读,会议讨论时,以审慎的态度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最终形成结论意见,就本人熟悉的领域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选聘、内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以现场办公、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等进行深入交流。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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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对公司主要信息的知情权,同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迅速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对聘请事项进行研究并核查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沟通,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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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程序、结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6年,本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做好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勇于担当,大胆精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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