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二年
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李建营监事委托吴文杰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
2022年12月12日向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1票面股息率4.67%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2883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