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交通”)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2
年度新增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有关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
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
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10月28日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雷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于开展大宗材料乘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建林
2022年10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曹春雷
2022年10月28日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关于开展大宗材料集采业务及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陈远玲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