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9证券简称:上海银行公告编号:临2022-047
优先股代码:360029优先股简称:上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3042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现场加视频接入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金煜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次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按照上银优1票面股息率5.2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20元(含税),合计发放股息人民币10.40亿元(含税)。本次股息派发日为2022年12月19日。
三、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四、关于董事会单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议案
1(一)董事会单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制订《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推选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单设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构成不变,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调整至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批准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决定,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朱健、叶峻、孔旭洪、杨德红、黎健、肖微。
五、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由朱健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一)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修订《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2版)。
2九、关于修订《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国别风险管理基本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董事:庄喆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
20亿元,额度有效期5年,主要用于公司债、境外债投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40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昊,为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公司银保监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公司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非关联方业务。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肖微、薛云奎、龚方雄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
(二)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董事:庄喆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70亿元,额度有效期3年,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投资、债券承销与持券、债券投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5亿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玉成,为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公司银保监规则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公司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定价与交易条件不优于其他同类非关联方业务。独立董事李正强、杨德红、孙铮、肖微、薛云奎、龚方雄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
十二、关于信息科技管理专项审计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2年3季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消保专项3治理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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