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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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六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
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
“会议签到表”上签到的股东,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共需审议14项议案,其中,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第3-1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六、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建议或问题,可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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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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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9:00开始
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苏建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及代表的股份,介绍其他参会人员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1.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
3.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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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2.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代表作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此项无需表决)。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审议议案
六、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七、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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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 A股、H股类别股份20%的新股份、可转换债券。为满足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灵活有效地利用融资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资本市场惯例,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一、有关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一)在依照下文(二)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批准发行 A 股和/或 H 股、以相应类别股份为标的的
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发行股份”)。
(二)董事会批准发行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公司已发行的 A 股、H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 20%。
(三)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项特别决议案生效之日起至下列两者中较早日期止的期
间:
1.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2.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项下所述授权之日。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处理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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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股份的类别及数目;
2.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募集资金用途;
5.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
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含的其他内容。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股份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办理发行股份相关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
(四)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以反映公司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现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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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运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的债券发行事宜,具体如下:
一、发行主体人民币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的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拟发行的境内债券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
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公司拟发行的境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品种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单一品种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允许发行该类债券的限额。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可一次、多次或多期发行。
四、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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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等用途。
具体用途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六、其他发行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拟发行的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
具的品种确定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担保、上市交易、是否向股东配售等相关事宜。
七、对董事会授权的具体事项
为有效协调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每次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及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债券类融资
工具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类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
8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如适用)。
(四)办理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办理与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境内外债券类融
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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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已经完成,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22年4月25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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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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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年董事会工作总结2021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坚持“聚焦主业、业绩为王、效率为先、安全第一”的发展原则,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推动公司保持持续稳健发展。
2021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5.68亿吨,同比增长5.6%;其中集装箱吞
吐量完成237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7.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9亿元、同比增长21.7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4亿元、同比增长3.18%,通过全国首个综合性港口 AAAA 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奖“十四五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2021年中国百强特别贡献企业奖”等16项重量级奖项。
(一)强化管理,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董事会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到合法合规、务实高效运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全年组织召开董事会
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5次、召集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通过议案135项。
董事会研究重大问题前,均事先听取了公司党委的意见。通过执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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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董事会召集了2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0年年度报告、董事
2020年度薪酬、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选举非执行董事等16项议案。按股
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公司严格执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有效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
董事会召开11次会议(其中包括6次现场会议,5次书面表决的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等53项议案。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升。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分别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2020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专业、客观、公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与监管机构有效沟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A 股及 H 股公告共 197 项,信息披露工作荣获上交所“A”类最高等级评价、第五届中国卓越 IR“最佳信披奖”,得到投资者与监管机构的一致认可。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董事提供最新修订的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行业动态、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信息,方便董事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业绩为王,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面对新冠疫情蔓延、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
严峻形势,董事会强化形势分析、战略谋划、科学布局,瞄准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目标,延伸公司供应链、服务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紧扣港口主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集装箱方面,依托航线补贴政策,全年新增航线24条,航线总数稳居中国北方港口第一;海铁联运箱量连续7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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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全国第一,全力巩固全国海铁联运第一大港地位。干散货方面,矿山混矿业务稳居全国首位;粮食首次突破千万吨大关,实现突破性发展。液体散货方面,开辟3条省外物流新通道,进一步升级全程物流服务。。
深化政策赋能,新兴业态亮点纷呈。做实青岛自贸片区、黄岛海关、青岛港联合创新实验室,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新兴业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落地了原矿中转、货物质押融资、船供油等新业态,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加快建设,有效增强了港口服务功能。
聚焦重点项目,港口能级持续提升。董家口原油码头二期、液体化工码头及仓储一期、原油商储库一期、中石油原油库等项目投产运营,新增码头通过能力2903.6万吨、液体散货仓储能力220万立方、粮食仓储能力26万立方、
库场堆存能力11.2万平米,自动化码头二期获得“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港口发展再添后劲。
发力技术创新,智慧绿色引领潮流。进一步做实做大做强技术中心,加快全自主自动化码头三期建设,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单机作业效率达到52.1自然箱/小时,第7次刷新世界纪录。自主设计自动化桥吊“一对多”监控系统,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持续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深入推进“双碳”港口建设,制定“双碳”港口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径图,有序推进;启动“油电混合”智能化拖轮建设项目,推进港作机械设备用能清洁化;加氢站建设项目全面开工,为港口氢能综合应用推广奠定基础;实施自动化码头风光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桥吊及建筑分布式光伏、冷箱变频储能等技术,港口用能模式更加多元化。
强化制度建设,公司治理基础不断巩固。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核心竟争力培育、经营绩效提高,按时高效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为港口长远健康发展明确方向、提供遵循。制定公司治理制度,推动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合规运作。遵循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事务。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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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相关审批和披露义务。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2年,公司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世纪疫情持续冲击,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国际贸易不稳定因素将长期存在,作为连接世界的重要窗口和保障全球供应链的关键枢纽,港口首当其冲。但是我们在充分认识困难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山东自贸区、上合示范区、RCEP 等政策持续赋能,都为我们提供了巨大机遇。
2022年,董事会将认真履职、抢抓机遇、科学决策,全力打造东北亚国际
航运枢纽中心,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力争吞吐量增幅位居全国沿海规模以上港口前列,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业绩为王,提升港口发展竞争力
做大做强装卸主业。集装箱板块,持续加密内外贸航线布局,稳步提升海铁联运规模;干散货板块,发挥港口大码头、大堆场、大保税等优势,加大干散货市场攻坚,持续巩固竞争腹地货源,实现量效齐增;液体散货板块,发挥码头、管道、储罐等基础设施优势,推动山东省外市场进口及中转货源增量,巩固北方第一大油品外贸口岸地位。
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把握 RCEP 协议生效契机,做实青岛自贸片区、黄岛海关、青岛港联合创新实验室,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在船供油、原油期货交割、全程物流等新业态方面全面发力,吸引更多航运、贸易、金融要素在港口集聚,全力提速新兴业务发展、港口转型。
(二)突出安全管控,筑牢港口发展保障力抓牢安全生产。持续完善安全标准管理,加大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作业安全管控,确保港口平安稳定。
1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抓牢疫情防控。强化重点环节管控,严格港区闸口、船边梯口、楼宇入口、服务窗口疫情管控措施落实;抓好内外贸分离管控,严格落实专班人员闭环管理措施。提升科技防疫水平,加大科技防疫项目攻关力度,最大限度做到“人船分离、人货分离”。
(三)突出智慧绿色,激发港口发展创新力
加快智慧港口建设。依托国家级技术中心,发挥“连钢创新团队”作用,加快推进全自主自动化码头三期、泛在感知与预测技术等重点项目建设,5G 技术应用实现主要区域全覆盖,引领智慧港口发展潮流。
加快绿色港口建设。加快“双碳”行动,建成前湾港区、董家口港区2座加氢站,配套引进氢能集卡20辆,加大清洁运输比例,大力实施自动化码头风光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推广桥吊及建筑分布式光伏、冷箱变频储能等技术,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加快打造氢能综合应用示范区。
(四)深化国企改革,增强港口发展内生力
加快机制体系建设。重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导向性的考核指标。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功能,提升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水平。
建设完善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体系,争创 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深入推进“增收节支,提质增效”活动,深挖节支潜力,做到应节尽节、能节必节,强化成本管控,不断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
做好董事会换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董事会将按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确保董事会工作连续高效,更好地履职赋能。
综上,2022年董事会将认真履职、科学决策、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16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17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以
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共10项议案。
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8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岛海业油码头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2021年5月15日至5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H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共2项议案。
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开立 A股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共3项议案。
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共2项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对会议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进行了监督。通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认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事项。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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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职责、合规运作,依法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依法召集、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出席相关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了 H股《招股章程》、A股《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告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要求,在更改所得款项用途前履行了董事会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增厚投资回报。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均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况。
(五)定期报告审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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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核的人员在监事会审议年报前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22年度工作展望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更加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督促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一)依法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使经营决策更加规范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和审阅定期报告,跟踪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学习,提高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持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2022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责任心和自律意识,
履职尽责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2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与2020年末相比,本期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主要如下:
1、新增合并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港建设管理中心有限
公司、青岛港应急救援有限公司、青岛青港中航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因新设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减少合并公司:青岛市青岛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港科技
有限公司、青岛港通宝航运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青岛
港港口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青岛通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公司中通安环保科技公司注销,其他公司因出售而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21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021年,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公司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抢抓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新旧动能转换等战略机遇,瞄准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深化港口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综合竞争实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了稳健增长,全年货物吞吐量达到5.68亿吨,同比增长5.6%;全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
2371万 TEU,同比增长 7.8%,实现逆势增长。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2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单位:人民币万元主要会计数据及财
2021年末2020年末增减
务指标
资产总额6057555.615717736.505.9%
负债总额2179092.982043663.2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92327.983299639.215.8%
东的净资产主要会计数据及财
2021年1-12月2020年1-12月同比增减%
务指标
营业收入1609918.151321941.3921.8%
营业成本1095545.14848759.7329.1%
管理费用81159.4663728.6927.4%
财务费用-13815.78-1338.00-932.6%
投资收益142779.82155090.21-7.9%
营业外净收益72.66366.75-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6405.40384186.313.2%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70749.16371345.56-0.2%损益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元)0.610.59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67%12.17%减少0.5个百分点
益率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05.7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9%;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349.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主要是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4亿元,分配2020年股利17.02亿元。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9亿元,同比增长21.8%,主要是物流及港
口增值服务板块、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板块收入增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9.64亿元,同比增长3.2%,主要是液体散货板块利润增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07亿元,同比下降0.2%,主要是处置子公司青岛港工、科技公司、通宝航运获得的1.3亿元处置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0.61元,同比增长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7%,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主要是自上年度开始投资的重大工程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董家口通用码头粮食筒仓二期工程等项目在临近2021年末投
产或者尚未在2021年投产,2021年度尚未产生经营收益。
2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2021年业务板块收支情况
2021年,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成本及分部业绩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同比同比分部业同比所占比业务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增长%增长%绩增长%重%集装箱处理
3625579.41032237.510434010.817.1
及配套服务
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
3422824.22690422.7490972.18.0
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务液体散货处
理及配套服31483740.9112976117.521525916.035.2务物流及港口
65623934.2503421481369223.122.4
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
26030601997846.85697219.89.3
务
金融服务3702212.977476.648870-1.08.0抵消前业绩
164694121.6110329228.96114609.7100
合计
主要业务板块收支情况分析:
2021年,集装箱处理及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60亿元,增幅为79.4%;实现控股公司利润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亿元,增幅为155.9%,实现分部业绩10.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亿元,增幅为10.8%,主要为本年集装箱业务量增加和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调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导致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8.3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7亿元,降幅为3.2%,主要为合营公司本年不再享受上年社保费用减免和电费优惠等政策,实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人员增加,导致人工和电费等成本增加所致。
2021年,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以及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34.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8亿元,增幅为4.2%;实现控股公司利润5.16
2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8亿元,增幅为12.8%;实现分部业绩4.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亿元,增幅为2.1%。主要是粮食、焦炭、钢铁等货种装卸收入、货物堆存收入增加所致。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0.2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49亿元,降幅为210.6%,主要是合营公司本年不再享受上年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实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以及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人员导致人工成本增加,同时检验检测等疫情防控成本增加。
2021年,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1.48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9.14亿元,增幅为40.9%;实现控股公司利润17.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7亿元,增幅为18.3%;实现分部业绩21.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亿元,增幅为16.0%。主要是董家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支线及董家口港区原油码头二期投产;受国家政策影响,地方炼厂原料结构变化,重质油比例增加,原油库存周转慢,管道输送、仓储业务量增加。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9亿元,增幅为5.6%,主要是合营公司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增加收入,开展节支增效活动压降成本。
2021年,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5.62亿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16.72亿元,增幅为34.2%,主要是本年货运代理业务收入因业务量增加及运费上涨而增加、场站业务收入因操作箱量增加而增加;实现控股公司利润
13.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7亿元,增幅为3.7%,主要为本年集装箱业务量增加,场站和理货等业务利润增加。对合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0.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亿元,降幅为7.3%,主要是联营公司混矿代理业务减少。
实现分部业绩1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2亿元,增幅为3.1%。
2021年,港口配套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03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营业成本19.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亿元,增幅为6.8%,主要为本年不再享受上年社保费用减免政策及实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导致人工成本增加。实现分部业绩5.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94亿元,增幅为19.8%,主要为处置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青岛港工股权获得转让收益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金融服务实现营业收入3.70亿元,较上
26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同期增加0.42亿元,增幅为12.9%,主要为对外贷款规模增加所致。实现控股公司利润4.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7亿元,降幅为1.5%,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处置子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收益。实现分部业绩4.8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5亿元,降幅为1%。
四、2021年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末公司现金余额82.37亿元,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入21.61亿元,其中: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7.54亿元,主要来自控股公司经营所得;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9.66亿元,主要是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等到期收
回净流入37.18亿元,取得对外贷款、理财投资等利息收入5.04亿元,收到合营公司股息红利13.66亿元;对成员单位提供贷款及融资租赁款净流出11.03亿元,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支付24.22亿元;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25.43亿元,主要是取得借款流入35.11亿元,
青港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业务净流入7.64亿元;偿还公司债和银行借款等债务支
付43.03亿元,分配股利支付22.06亿元,偿付利息支付1.81亿元。
剔除青港财务公司及本集团购买理财产品和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后,本集团现金净流出为12.18亿元。
27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28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可供分配利润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供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
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
根据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2794.50万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64元(含税)。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66431.8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50%,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股息将于2022年8月26日支付。
如在公司披露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9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董事2021年度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报告期内年度薪酬姓名备注
所任职务(税前)董事长自2021年7月21日起担任公司
0
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
苏建光副董事长自2021年7月21日起不再担任
0
非执行董事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自2021年8月18日起担任公司李武成0
非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冯波鸣非执行董事0王新泽执行董事1278534王军非执行董事0王芙玲职工代表董事1106422李燕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57蒋敏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57黎国浩独立非执行董事244187董事长自2021年7月21日起不再担任贾福宁0
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30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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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监事2021年度薪酬,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报告期内年度薪酬姓名备注
所任职务(税前)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庆财0监事会主席王亚平独立监事100011杨秋林独立监事100011刘水国职工代表监事920502夏希亮非职工代表监事897468王晓燕职工代表监事6499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3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外监管和信息披露需要,基于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兼顾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厘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3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负责公司2022年度
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信息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 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28.61亿元。
3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3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84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 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建荣,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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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永铮,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在普华永道中天外兼职。
(二)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娜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建荣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永铮先
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娜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赵建荣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永铮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6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健全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
一、本次投保概述
在保险期限内,公司董监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时,因不当行为而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致的损失,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在保单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作为 A+H 股上市公司,赔偿责任包含按照两地监管规则产生的赔偿请求。经济损失包括个人责任(含抗辩、和解、赔偿和罚款)和公司责任(含公司补偿、公司证券赔偿请求、公司雇佣行为责任和其他责任)。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董监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时,事实上或涉嫌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之
遗漏、疏忽、过失;
2.错误陈述、误导性陈述等披露相关过失;
3.违反职责及受托人义务,以及任何仅因为其身份是公司的董监高而引致的索赔事项。
责任保险范围由合同约定但董监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二、责任保险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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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第四届董监高;
3.保险金额:2000万美元/年;
4.保险费:根据投保日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到期每年可续保;
6.其他说明:为保障保险不断保,公司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两个保险
审批期间参考原价格续保。
三、审议及授权相关事项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被保险人员范围;
2.确定保险公司;
3.确定保险费、保险期限及其他保险条款;
4.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需);
5.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一切事宜;
6.保险合同期满或到期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38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苏建光、王新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武成、张达宇、王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有关董事候选人履历情况请详见本议案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委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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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苏建光先生(以下简称“苏先生”),53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建港指挥部指挥,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苏先生于1989年7月至1999年10月历任青岛港务局修建公司多个职位,包括工程科助理工程师、计划施工科助理工程师、计划经营科副科长;于1999年10月至2001年11月历任青岛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副经理;于2001年11月至2006年9月历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工程部党委
委员、经理、副指挥;于2006年5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党委副书记;于2006年9月至今担任青岛建港指挥部指挥。苏先生于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4月担任本公司港建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港建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于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担任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
委书记;于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担任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苏先生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于2016年6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于2017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现为青岛国际邮轮港区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于2020年1月至2021年
7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于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
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于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青岛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于2022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港国际集
40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先生于青岛海洋大学(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接受在职硕士教育,于2004年6月毕业。
李武成先生(以下简称“李先生”),57岁,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先生于1987年7月至1992年10月历任青岛港务局中港公司统计员、装卸四队副队长;于1992年10月至1995年7月担任青岛港务局行政处干事;于1995年7月至1996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装箱公司理货员;于1996年1月至1998年11月担任青岛港远港公司调度计划员;于1998年11月至2002年7月历任青岛港集
装箱公司生产计划员、计财科副科长、冷藏箱站站长;于2002年7月至2003年
6月担任青岛港明港公司操作部副主任;于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担任青岛
港捷顺公司副经理。李先生于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历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操作部计划经理助理、主管助理、计划经理;于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担任日照日青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理。
李先生于 2013年 8月至 2015年 7月担任 QQCT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 2014年
9月至2016年2月担任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5年7月至
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物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于2016年2月至2019年
4月担任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现为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岛港怡之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于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于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物流板块临时负责人;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山东港
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担任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渤海湾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于2021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港集团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计划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4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张达宇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51岁,现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1199)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张达宇先生曾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现为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海外事业部总经理、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箱管中心副总经理、中国海运埃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运马耳
他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张先生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船舶驾驶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王新泽先生,59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机关党委书记,山东港口集团工会主席,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N”)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新泽先生于1983年8月至2000年8月历任青岛港北港公司人事工资科科员、
科长等;于2000年8月至2003年5月担任青岛港务局劳资处副处长、集团人事部副部长;于2003年5月至2005年11月担任青岛港务局轮驳分公司人事科科长。王新泽先生于2005年11月至2009年7月历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部门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于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办公室部门副主任;于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副部长;于
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部长;于2013年2月至2019年4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机关党委委员;于2013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
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本公司
综合管理部部长;于2017年1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青岛港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王新泽先生于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于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裁;于2020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于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于2020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
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21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机关党委书记;于2021年9月至今担任山东港口集团工会主席;于2021年10月至今担任
4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QQCTN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新泽先生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接受在职本科教育,于2004年12月毕业。
王军先生,57岁,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非执行董事,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青岛前湾西港联合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联”)副董事长,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DOT”)董事长,青岛海业摩科瑞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山港融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于1987年12月至2002年6月历任青岛港务局集装箱公司团委书记、流机队副队长、固机队副队长、流机队队长、党支部书记、机械三队队长、机械一队队长等;于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担任青岛港务局明港公司拖车
队队长;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历任 QQCT 技术部流机经理、操作部作业组经理;于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威集装箱”)经理。王军先生于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业务部副部长;于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大港分
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于2011年11月至2013年8月担任青威集装箱党委委
员、副经理;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业务部副部长(主
持工作)、机关党委委员。王军先生于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业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机关党委委员;于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公司董家口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于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现为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于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青岛前湾联合集
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U”)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
于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西联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于2017年1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 QQCTU 党委书记、总经理;于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
西联党委书记、总经理;于2018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于2020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2020年6月至今担任非执行董事。王军先生于 2021年 3月至 2021年 10月担任 QQCTN董事长;于 2021年 3月至2022年3月担任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
4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输送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港国际油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业摩科瑞仓
储有限公司董事长、QQCT 董事长、QQCTU 董事。王军先生于 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西联副董事长、QDOT 董事长、青岛海业摩科瑞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山港融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接受在职本科教育,于2004年12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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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燕、蒋敏、黎国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情况请详见本议案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委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4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
李燕女士(以下简称“李女士”),6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97)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45)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58)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599)独立非执行董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
600600)独立监事。李女士于2005年6月至2011年6月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
600600)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4月至2019年1月担任安徽荃银高科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87)独立董事;
于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97)独立董事;于2011年12月至2019年9月担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977)独立董事;于2015年3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065)独立董事;于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号:834344)独立董事。李女士于2020年8月至今担任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97)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045)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首
46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58)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5599)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1年6月至今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600600)独立监事。李女士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蒋敏先生(以下简称“蒋先生”),57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山东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29)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先生于1990年至1995年担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1996年至今担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蒋先生于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分别为00168和600600)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74)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担任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22)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6年3月至今担任山东药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29)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于1990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民商法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黎国浩先生(以下简称“黎先生”),45岁,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为NCTY)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黎先生于 2000 年至 2008 年担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于2008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于2016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黎先生拥有英国特许公认资深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黎先生于1999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专业,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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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张庆财、谢春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王亚平、杨秋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有关监事候选人履历情况请详见本议案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委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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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
张庆财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62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顾问、高级别专家。张先生于1983年9月至1985年8月担任青岛港务局港湾学校教师兼团委书记;于1985年8月至1996年12月历任青岛港务局轮驳分公司机电科
科员、材料科副科长、科长、技术设备部副经理、青岛太平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先生于1996年12月至1997年9月担任青岛港集装箱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于1997年9月至2001年11月历任青岛港技术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于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担任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于
2003年5月至2011年7月历任青岛港集团港机厂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张先生于2011年7月至2013年2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安技部部长;于2013年2月至2013年8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于2013年8月至
2019年4月历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先生于2015年3月至2020年1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于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于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青岛港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港口集团总工程师、集装箱业务部部长;于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于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山东港口集团顾问和高级别专家。张先生于1983年8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现为大连海事大学)轮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谢春虎先生(以下简称“谢先生”),43岁,讲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先生于2001年7月至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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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现为青岛理工大学)宣传统战部秘书、建筑学院团总
支副书记;于2005年12月至2012年11月历任青岛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团总支书记、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于2012年1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青岛市纪委执法
监察室副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于2019年11月至今担任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201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
委委员、纪委书记。谢先生于东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接受在职硕士教育,并于2006年9月毕业。
王亚平先生(以下简称“王先生”),58岁,一级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青岛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600600)独立监事,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816)独立非执行董事,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015)独立董事,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68)独立董事。王先生于
1996年4月至今担任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于2014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6月至今担任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600600)独立监事;于2017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015)独立董事;于2018年9月至今担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于2018年10月至今担任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6816)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监事长;于2020年7月至今担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68)独立董事;于2021年8月至今担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于2021年10月至今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于
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于2016年3月至2020年12月
担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于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担任青岛
50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569)独立董事。王先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杨秋林先生(以下简称“杨先生”),56岁,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山东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青岛睿远成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航空产业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杨先生于1990年7月至1999年7月在山东省丝绸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工作;于1999年8月至2007年6月担任山东东
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主任、业务质量控制部主任、副所长。杨先生于
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担任山东中苑投资集团财务总经理;于2008年12月至
2013年6月担任山东利安达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2013年7月
至2017年8月担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副总经理;于
2014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于2017年8月至今担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于2018年2月至今担任青岛睿远成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2018年10月至今担任青岛航空产业投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于2021年2月至今担任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1月至今担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于2022年
1月至今担任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杨先生毕业于香港
浸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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