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理财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理财的范围、审批流程与权限,防范资金理财的风险,提高资金理财的效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委托理财,主要是指:
(一)银行类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收益凭证等产品。
(三)信托公司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等产品。
(四)基金公司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债权类基金等产品。
(五)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发行的资管计
划、债权计划等产品。
不包括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对外股权投资,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按《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对外股权投资按《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委托贷款,主要是指:
(一)内部委托贷款: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二)外部委托贷款:公司对上下游企业提供的委托贷款。
第四条公司进行资金理财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即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
自有资金,国家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贷款取得的资金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理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时只能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二)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原则,即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
暂时闲置性资金,不得因进行资金理财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三)风险可控的原则,即理财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不得投向股票、金融债等高风险领域。
(四)流动性的原则,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业务的投向期限原则不超过3年(含)。
第五条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组织机构:
(一)公司资金中心负责资金理财的日常管理与运作。
(二)审计监察室负责资金理财的风险评估与监控。
(三)公司办公会、党委会负责年度理财规划、专项理财方案和委托贷款方案的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国资监管部门分别依据《西安市市属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公司章程》和其他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的审批。
第二章资金理财的总体规划与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资金理财规划
(一)项目的论证与审议流程
1、各子公司每年10月底之前上报各子公司的年度理财额度申请需求,并
完成各子公司内部审议。资金中心进行汇总后,于每年11月底前拟定公司合并口径“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出年度理财额度申请。
2、审计监察室对议案出具风险再评估报告。
3、资金中心负责将年度理财议案提交公司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并根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若公司连续12个月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外部委托贷款、对外股权投资等)累计发生额超过净资产30%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流程
资金中心根据公司审批后的年度理财方案,在授权额度及投向条件范围内,办理业务、合同及印章审批及资金支付审批。与金融机构签署理财相关协议,并办理认购等手续。
第七条专项理财产品的论证与审议流程
(一)项目的论证与审议流程1、资金中心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
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审计监察室。
2、审计监察室对理财产品的风险进行再评估,从合规性、重点风险等角
度进行提示,并出具风险再评估报告或意见。
3、资金中心负责将专项理财议案提交公司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并根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若公司连续12个月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外部委托贷款、对外股权投资等)累计发生额超过净资产30%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流程
资金中心根据公司审批后的专项理财方案,办理业务、合同及印章审批及资金支付审批。与金融机构签署理财相关协议,并办理认购等手续。
第八条内部委托贷款的组织和实施流程
(一)项目的论证与审批流程
1、资金中心根据子公司提出的委托贷款申请,对子公司经营情况、偿债
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形成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可行性分析建议。
2、申请委托贷款的子公司履行子公司层面内外部审议程序。
3、资金中心负责拟定内部委托贷款议案,并提交公司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属于以下情形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委托贷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最近12个月内委托贷款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免于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的实施流程
1、资金中心根据公司审批后的委托贷款方案,签署委托贷款相关协议,
并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等手续。2、资金中心根据公司审批后的委托贷款方案,办理业务、合同及印章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签署委托贷款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第九条上下游企业委托贷款的组织与实施
1、物流中心针对上游供应商向公司提出的委托贷款申请,结合上游供应
商的信用状况、履约状况以及为公司提供的融资销售支持情况,提出建议,并提供采购量明细、欠款明细、付款条件等资料。
2、由系统服务部根据该供应商售后服务情况,提出建议。
3、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物流中心提供的委托贷款欠款明细审核所对应的一
次合同货款回收情况,提出建议。
4、会计核算部结合上游供应商最新的应付账款金额及明细,提出建议;
5、资金中心针对上游供应商提出的委托贷款申请,结合上游供应商企业
财务状况、与公司往来结算情况等,提出委托贷款方案,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期限以及担保方式、风险防范措施等,报审计监察室审阅;
6、审计监察室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提示、风险等级,并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7、资金中心将委托贷款方案依次提交公司办公会、党委会、董事会审议。
属于以下情形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委托贷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最近12个月内委托贷款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若公司连续12个月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外部委托贷款、对外股权投资等)累计发生额超过净资产30%时。
(二)实施流程
资金中心根据公司审批后的委托贷款方案,办理业务、合同及印章审批和资金支付审批。与上游供应商签署委托贷款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抵质押登记等手续。
第三章资金理财项目的披露第十条理财项目披露的基本原则公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的披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达到的交易标准进行披露。
第四章资金理财的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资金理财的风险防范
针对发生理财业务前、中、后三个时间段存在的不同风险种类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分为关注全面风险的事前风险管理、重点关注政策风险的事中风险管理,以及重点关注政策风险和违约风险的事后风险管理。
风险类别发生时点风险导致后果风险对策资金流动性风险事前影响公司现金流制定年度理财规划
违反法律法规、公对照国家政策和理财制度充分
合法合规性风险事前、事中司制度理解并执行
本息不能按期收决策程序规范完整,对风险预决策风险事中回案的拟定和落实披露风险事中受到谴责或处罚严格执行对外披露规定本息不能按期收及时了解金融政策变化并提出
金融政策变化风险事前、事后回预案本息不能按期收
产品违约风险事前、事后定期跟踪、监控回
第十二条事前风险管理
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针对资金理财计划性和选择性风险点,提出以下风险控制方案:
手工/系统控制活动责风险点控制目标控制活动
控制任部门/岗位未根据公司投资目标投资不影响
和规划进行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的制定资金中心-资企业正常资手工
资金投放计划,可能及审批金经理金支付导致资金缺口。制定购买理错误选择理财产品导财产品前的1、建立筛选理财
致机会成本大于理财筛选原则,降产品四项原则资金中心-资手工
收益、未知风险大于低机会成本2、制定具体筛选金经理理财收益和风险发生方法的可能性专业人员研究理
具体理财产品的风险识别、判断和
财产品风险,制定资金中心-资点缺少识别、判断和管理具体项手工
项目分析、论证分金经理管理,导致投资损失。目的风险。
析模板,防止遗漏
(一)对于购买理财产品,原则上仅限于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二)向上游供应商提供委托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付供应商挂账货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含),同时以供应商应收账款质押,质押率不超过70%。
(三)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到期逾期未收回的,在该笔委托贷款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再次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三条事中风险管理
事中风险管理主要针对资金理财项目的决策风险,提出以下风险控制方案:
手工/系控制活动责风险点控制目标控制活动
统控制任部门/岗位
1、资金中心不断完善理财管
理流程;
理财产品投2、资金中心拟定理财计划和资金中心\审规范决策管
资交易不按建议方案;计监察室\公理流程,严格照规范流程3、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和委托手工司办公会\党按照流程报执行,导致决贷款的组织机构按照合规性委会\董事会告、审批。
策风险要求进行审议;\股东大会
4、资金中心监控和定期报告
投资理财项目的损益状况。信息披露不资金中心\审及时或不全1、建立信息披露责任人制度;计监察室\公信息披露合面,受到上交2、拟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手工司办公会\党规
所通报或批规范。委会\董事会评\股东大会
理财项目决策流程如下:
控制活动
步骤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控制目标责任部门/岗位理财分析报告主要结提出合法合规性
构:风险、金融政策变
第一步:项提交理财项目资金中心-
1、理财项目简介化风险和产品违
目提出分析报告资金经理
2、理财项目风险分析约风险的规避措
3、理财建议施
审计监察室对
第二步:项理财产品的风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和审计监察目论证险性进行审核相关建议室对风险规避措施论证的可行性进行论提交公司组织证
第三步:项机构按照合规办公会或决议目审批性要求进行审董事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法律
第四步:合提出专业意见,合同各对合法合规性风和律师对合同顾问和律
同签订方无异议后,签订合同险提出评估建议条款进行审核师按照公司《资
第五步:理银行转款回单、理财事防范资金结算风资金中心-金支付办法》财资金支付项会计凭证险出纳执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证券投资上市规则》和
第六步:信规范上市公司信部-负责信其他相关披露完成对外披露息披露息披露息披露人准则,对理财员事项进行及时披露
第十四条事后风险管理
事后风险管理主要针对资金理财项目的违约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提出以下风险控制方案:
手工/系控制活动责任风险点控制目标控制活动
统控制部门/岗位事前筛选出的理财产由专人负责对所有理
提前预警、品,在不同时点会发生财项目进行事后风险资金中心-资金提前制定防手工
风险事件,导致投资损排查,并形成专项报经理、资金主管控方案失告每月汇报
(一)资金中心应安排专人,对在执行理财项目的执行状况、预期收益、存在风险等,结合当前理财市场形势进行分析,明确理财项目风险状况及预案,每月末提出专项分析报告。
(二)对于国家重点监控行业涉及的理财项目,资金中心应安排专人,对
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定期与金融机构、律师等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并结合资金使用方单位的财务报表及项目进展情况,明确理财项目风险状况及预案,提出专项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审议。
(三)资金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理财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并建立资金理财备查账。
(四)不同风险的理财项目进行风险排查时具体跟踪事项如下:
理财产品种风险点跟踪事项跟踪措施类
保本型理财1、合法合跟踪关注国家相关从金融机构或网络搜集金融产品规性风险政策以及该风险发市场和国家货币政策变化信
2、金融政生的可能性息,进行汇总分析
上下游委托策变化风跟踪分析借款人的1、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财
贷款险日常经营是否正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进行跟踪
3、产品违常?资金链是否正分析
其他金融机约风险常?还款来源是否2、从金融机构或网络搜集国
构理财产品稳定?家相关政策变化,进行汇总分析
(五)产生风险迹象后的控制活动理财产品种类发生风险迹象启动风险规避措施保本型固定收益类理国家叫停该类理财产品由理财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利财产品率归还本息
上下游委托贷款1、拖延支付本该按季/1、启动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月归还利息和本金质押合同
2、借款人出现经营恶化2、立即停止向借款人支付质
和资金链断裂迹象押标的中的应付账款,用其置
3、国家叫停该类理财产换借款
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启动签订的抵质押担保协议品等保障措施
第五章资金理财的总结、评价与奖惩规定
第十五条资金理财的总结与评价
(一)每年1月底前,资金中心对上年度资金理财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上年度资金理财总结报告。
(二)资金中心将上年度资金理财总结报告提交公司办公会审议。
(三)审计监察室按照审计计划实施理财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资金理财的奖励规定
(一)申请奖励的原则原则上,在完成公司下达的下列目标的前提下,方可启动资金理财奖励:
1、实现产业发展目标(包括订货目标、营收规模、利润总额、净利润、EVA等);2、理财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达到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
(二)申请奖励的程序
每年由审计监察室对公司的理财实施效果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资金中心根据理财审计结果拟定具体的奖励方案。
资金中心将奖励方案依次提交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
源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审批完成后会计核算部和人力资源部办理奖金发放。
第十七条资金理财的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任人处罚10000元,主管领导联挂处罚
5000元,并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改正。
1、用国家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贷款取得的资金等其他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进行理财。
2、占用公司经营资金理财,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
3、进行股票、金融债等高风险领域理财的。
(二)违反资金理财的审批权限与流程,越权进行资金理财的,第一次发现,给予责任人处罚1000元,主管领导联挂处罚500元,并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改正;第二次发现,给予责任领导降职或免职处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任人处罚1000元,主管领导联挂处罚
500元,并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改正。
1、向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委托贷款,贷款额度超过应付供应商货款或未以
供应商应收账款或其他易变现性资产进行质押的。
2、资金中心未安排专人负责资金理财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或者未建
立资金理财备查账的。
3、资金中心未按规定报告资金理财情况。
(四)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本办法规定进行
资金理财,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给予责任人下岗、责任部门领导免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细则未列明考核事项,可参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各自资金理财
管理细则,并报资金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办法,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董事会授权资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