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2-058
H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2022年11月30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92.2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2年11月2日。
2.预留部分授予数量:1192.20万股。
本激励计划原约定的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剩余未授予的807.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3.预留部分授予人数:50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一线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留部分授予价格:3.6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额度获授额度占授予获授额度占总股职务(万股)总量的百分比本的百分比
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骨干(合计50人)1192.25.96%0.05%合计(预留授予不超过50人)1192.25.96%0.0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1/3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1/3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1/3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11月22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京验[2022]2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1月16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5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贰万贰仟元整。各股东(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4387296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92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1950960.00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753575683.00元,股本为人民币24753575683.00元。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2.20万股,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74165.3683万股增加至2475357.5683万股。本次授予前,公
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98%;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96%。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变动前变动后
类别本次变动(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707244000.69119220001826464000.74
无限售条件股份2457092928399.3102457092928399.26
合计24741653683100.001192200024753575683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以预留授予日 A 股股票收盘价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预留授予日 A 股股票收盘价与预留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
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在预留授予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预留授予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 - 预留授予价格,为 1.59 元。经测算,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总成本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万股)(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192.21895.25114.07684.40631.75333.42131.61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激励计划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