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公告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3039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 21 城企业公园 D 区 68 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494056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326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杨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
巨新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杨耀廷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潇逸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7485928 99.8577 629900 0.0466 1289800 0.0957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7196428 99.8362 870600 0.0645 1338600 0.0993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6948828 99.8179 624300 0.0462 1832500 0.1359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6880628 99.8128 650100 0.0481 1874900 0.139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6968428 99.8193 658600 0.0488 1778600 0.1319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比例比例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27848414 98.4024 19506814 1.4455 2050400 0.152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47243028 99.8397 914500 0.0677 1248100 0.092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
13694361495.06036299001.620812898003.3189
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3665411494.31548706002.240113386003.4445
股本预案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
33640651493.67836243001.606318325004.7154
述职报告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4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3633831493.50286501001.672718749004.8245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5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3642611493.72876586001.694617786004.5767
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1730610044.53061950681450.193320504005.2761
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
73670071494.43539145002.353112481003.2116
红安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燕、高司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