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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30 查看全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2)-04-428

敬启者:

受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本所指派张舟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指派董兴辉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

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公司

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发布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2022年6月9日,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合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

1辽港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嘉源*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9:00,地点为大连市

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大楼109室。

5、 本次股东大会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2年6月29日的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9:15-15:00。

6、2022年6月29日9: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

辽港集团大楼109室如期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贤先生主持。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

文件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3人,代表股份

17858532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4.450677%。其中,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51 人,代表股份13559782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6.52955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4298750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7.921118%。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综上,本所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 A 股股东资格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2辽港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嘉源*法律意见书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以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使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本所律师对现场表决投票情况进行监票。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

网络投票的投票统计情况。

4、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合法获得通过,详情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是否获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类型比例比例比例股数得通过股数股数

(%)(%)(%)

A股 13559329513 99.996659 443127 0.003268 9950 0.000073

1 2021年年度报告 H股 4298549695 99.995334 4600 0.000107 196000 0.004559 是

合计1785787920899.9963404477270.0025072059500.001153

A股 13559329513 99.996659 443127 0.003268 9950 0.000073

2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H股 4298549695 99.995334 4600 0.000107 196000 0.004559 是

合计1785787920899.9963404477270.0025072059500.001153

A股 13559329563 99.996659 443127 0.003268 9900 0.000073

3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H股 4298549695 99.995334 4600 0.000107 196000 0.004559 是

合计1785787925899.9963404477270.0025072059000.001153

A股 13559393040 99.997127 379600 0.002800 9950 0.000073

4 2021年度财务报告 H股 4298549695 99.995334 4600 0.000107 196000 0.004559 是

合计1785794273599.9966953842000.0021522059500.001153

3辽港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嘉源*法律意见书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是否获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类型比例比例比例股数股数股数得通过

(%)(%)(%)

A股 13559357413 99.996864 421127 0.003106 4050 0.000030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

5 H股 4298745695 99.999893 4600 0.000107 0 0.000000 是

合计1785810310899.9975934257270.00238440500.000023

A股 13559329513 99.996659 443127 0.003268 9950 0.000073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

6 H股 4298745695 99.999893 4600 0.000107 0 0.000000 是

计机构的议案

合计1785807520899.9974374477270.00250799500.000056

A 股 13559499413 99.997912 272627 0.002010 10550 0.000078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

7 H 股 4298745695 99.999893 4600 0.000107 0 0.000000 是

法修订的议案

合计1785824510899.9983892772270.001552105500.000059

A 股 13547009059 99.905798 12763031 0.094125 10500 0.000077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

8 H 股 4298383695 99.991472 366600 0.008528 0 0.000000 是

议案

合计1784539275499.926421131296310.073520105000.000059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5、 A 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股数股数股数

(%)(%)(%)

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33291723999.9681124211270.03158440500.000304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

6133288933999.9660194431270.03323599500.000746

构的议案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辽港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嘉源*法律意见书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此页以下无正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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