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十届三次董事会《关于制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总结“十三五”成绩的基础上,对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内部竞争力要素进行分析,在继承“十三五”战略方针的基础上,对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了继承性的创新,明确提出了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坚持“安全高效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改革创新发展”理念,构建完善以煤炭、煤电、新能源为主,综合能源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3+N”产业发展新格局,将公司打造成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
规划内容紧密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与产业未来发展需求,内容全面,结构完整,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明确,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安排切合实际,保障措施可行,符合国家、省、市经济和产业发展总体安排部署,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为“十四五”时期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杨伯达郭占峰王作棠黄国良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