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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1-07 查看全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Mining Co.Ltd.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1月12日

I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会议议程..................................................3

议案一: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洛克石油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

议案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18

II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2日15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5日

主持人:董事长刘明东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会议开幕致辞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四、审议议案

1、关于购买洛克石油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股东审议发言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洛克石油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12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境外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Xinhai”),收购了复星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国际”)之全资子公司 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Transcendent Resources”)持有的 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51%股权。2019 年 6 月,洛克石油 51%股权完成交割,洛克石油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加强对油气业务板块的运营管理,扩大公司“铁矿石+油气+新能源”三个主赛道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购买洛克石油剩余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洛克石油100%股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Xinhai 拟与复星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 Transcendent

Resources 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下称:“购买协议”),Xinhai 以现金 1.63 亿美元购买 Transcendent Resources 所持洛克石油的 49%股权。

因 Transcendent Resources 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尚需履行中国政府对外投资审批(ODI)及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批准,尚存在因政府审批不通过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二、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买方

公司名称: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5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董事长:刘明东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118620984.22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二)买方保证人

公司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公司

董事长:刘明东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4496729元

经营范围: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钢铁产品,橡胶制品,旅馆业,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加工、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检测,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水质净化制品、氧气、医用氧气的销售,电力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压力管道,通讯设施工程安装及维修,电气试验、自有房屋及机动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电信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止2022年9月30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其45.88%股份。

注册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

(三)卖方

公司名称: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David Sinyuan Kungsen

成立日期:2013年7月8日

股本:1股,总款额港币1元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复星黄金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关联关系:Transcendent Resources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卖方母公司

公司名称: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广昌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汪群斌先生(执行董事、联席董事长)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股本:8237160924股(截至2022年10月31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Fosun Holdings Limited 持有其73.38%股份。

注册地址:Room 808 ICBC Tower 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关联关系:复星国际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滕磊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734150000美元

主营业务: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注册地址:Level 11 20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二)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后持股比例

1 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51% 100%

2 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49% 0%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7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截至2022年9月30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0848.61282555.48

负债总额83012.1877020.56

净资产217836.43205534.92

应收账款15097.7016526.11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13556.96113623.78

营业利润23031.9625425.20

净利润16533.2917778.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20.0070649.1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为 Transcendent Resources 持有的洛克石油 49%股权,其产权清晰,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等情况。经核查,洛克石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厦门嘉学资

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学评估”)对洛克石油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嘉学评估于2022年12月出具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洛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

(2022)第832003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具体情况如下:(一)评估对象:洛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

(二)评估范围:洛克石油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

(四)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鉴于本次评估对象主要资产为油气资源,其相关配套设施的价值随油气资源的消失而消失,因此评估对象的主要价值体现在未来开发销售油气资源所产生的收益上,其收益可以进行合理预测,同时也可以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判断,因此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8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被评估单位为油气开采企业,目前与被评估单位所在市场上存在较多的可比上市公司,且可比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获取充分可靠,因此本次可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被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五)评估结论:

1、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委托RISC Advisory Pty Ltd对各区块总储量进行储量评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独立的储量报告《Reserve and contingentresource audit of Roc Oil Pty Ltd》,本评估报告预测期各区块储量、经营成本、资本性开支等数据引用该公司出具的储量报告中披露的预测期数据。各区块2P总储量数据如下:

石油储量(单位:百万桶MMbbl)

区块 2P储量 许可证有效期限

赵东0.392023年4月北部湾12.652028年8月1马来西亚33.642034年12月安甘尼0.18—2

八角场0.422027年9月天然气储量(单位:十亿立方英尺Bcf)

区块 2P储量 许可证有效期限

马来西亚59.362034年12月八角场120.482027年9月注1:2022年新投产的北部湾WZ12-8E的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30年2月。

注2:安甘尼区块为生产许可模式,无明确截止日。

2、评估结论如下:

(1)市场法评估结果

采用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洛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200.00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人民币的外汇中间价7.0998,折合为人民币306700.0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88863.57万元,增值率40.79%。

9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洛克石油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4100.00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人民币的外汇中间价7.0998,折合为人民币242100.00万元,评估增值人民币

24263.57万元,增值率11.14%。

(3)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在公开市场和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洛克石油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美元叁亿肆仟壹佰万元(USD34100.00 万元),按评估基准日时美元对人民币的外汇中间价7.0998,折合为人民币贰拾肆亿贰仟壹佰万元整(RMB242100.00 万元)。

(六)主要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2、主要特殊假设

(1)本次赵东区块、北部湾区块、马来西亚沙捞越区块和澳大利亚安甘尼区块的原油价格参考目前原油价格及国际投行对原油价格的预测综合分析确定,2023年及以后基于70美元/桶,并考虑2%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进行假设预测。

10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八角场天然气价格参考被评估单位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成协议的历史售价综合分析确定,假设天然气价格基数为1340.98人民币元/千立方米不变。

(3)北部湾区块(包括 WZ12-8W,WZ12-8M,WZ6-12S,WZ6-12N,WZ6-12M)

权益期限至 2028 年 8 月,北部湾东区块(WZ12-8E)权益期限至 2030 年 2 月;

八角场权益期限至2027年9月;赵东区块权益期限至2023年4月;马拉西亚

沙捞越区块(包括 D35,J4,D21)权益期限至 2034 年 12 月;本次评估收益期不考虑以上区块收益期限到期后合同续签的情况。澳大利亚安甘尼区块未限定收益期。

(4)假定未来的生产及投资计划等与储量评估报告的数据不会出现较大差异。

(5)本次收益法评估基于企业可明确预测的现有油气项目进行收益法测算,未考虑新增项目。

(七)有效使用期: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五、本次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

根据嘉学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洛克石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42100万元。

本次评估基于洛克石油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并以 RISCAdvisory Pty Ltd 出具的《洛克石油有限公司储量和潜在资源量审计》(即《储量报告》)为依据,各项重要评估假设指标选取谨慎客观,充分考虑了国际油价波动等未来经营风险,评估结果全面、合理地反映其内含价值。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定价为1.63亿美元,在评估价值基础上有一定折价,最终定价仅较洛克石油净资产账面价值溢价8.42%,能够充分体现对公司利益的保护。

六、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 Xinhai 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股东或关联方借款或增资方式提供。

七、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1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各方

买方:Xinhai Investment Limited

买方保证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Transcendent Resources Limited

卖方母公司:复星国际有限公司

(二)协议标的

1、卖方持有的洛克石油336933016股份(49%股权)

2、自买方向卖方支付诚意金81663000美元之日起,卖方将其持有的洛克

石油49%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买方行使。

(三)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购买价格为163000000美元,以美元支付:

1、在本交易通过买方保证人董事会批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买方或买方指

定关联方向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关联方支付81663000美元诚意金。若各方另行书面约定诚意金支付时间,应当以书面约定日期为准。

2、在交割日,买方或买方指定关联方已支付的诚意金自动转为购买价格的一部分,且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关联方向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关联方支付第二笔付款81337000美元。

购买价格也可以使用人民币予以支付,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以相关款项支付日当天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四)股东权利委托

1、在诚意金支付之日起至交割日或截止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的期间内(如有),且在根据目标公司章程或适用法律要求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的与目标公司相关的事项上,卖方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和授权买方行使卖方作为占股目标公司49%股份的股东行使投票权。

2、为免生歧义,在交割日或截止日期(以先到者为准)当日,前述投票权

委托授权自动撤销;且在本协议终止时,前述投票权委托授权同时终止。

(五)交割条件及交割

1、买卖双方应尽全力确保满足如下交割条件:

(1)买方已获得各项中国政府 ODI 审批和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批;

12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买方保证人已就本交易通过其股东大会的批准。

2、交割

买卖双方应在交割日,在澳大利亚悉尼卖方办事处实施交割,或通过电子手段或在协议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地点实施交割。交割时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格。

(六)违约责任

1、卖方责任

卖方和复星国际将会应买方要求赔偿买方因为下列事项或与下列事项有关

的买方或目标公司遭受或产生的损失、责任和花费:

(1)任何卖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

(2)任何卖方对本合同中承诺的违约;特别地,A.若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股份,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等同于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十(10%);

B.如适用,若卖方未按约定向买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并支付利息,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等同于买方已支付款项的百分之十(10%)。

2、买方责任

买方将会应卖方要求赔偿卖方因为下列事项或与下列事项有关的卖方遭受

或产生的损失、责任和花费;就任何买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或与其有关的事项,买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累计不得超过购买价格的百分之五十(50%):

(1)任何买方对陈述保证的违约;

(2)任何买方对本合同中承诺的违约;特别地:

若买方未按约定向卖方支付诚意金或第二笔付款,买方应当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等同于购买价格的百分之十(10%)。

(七)协议终止

1、若在交割之前,政府部门颁发、颁布或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条例、政

策、命令或通知,禁止完成本交易,则卖方或买方可以选择向另一方寄送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2、若在交割之前,卖方/买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陈述、保

证和其他的义务,并且未能在收到交易对方寄送的要求实施纠正的书面通知后

1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15)日内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则卖方/买方可以通过向交易对方寄送书面通知,继续实施交割或终止本协议。

(八)其他约定

1、购买价格返还及利息

如因未满足交割条件或按法律法规终止本协议,若买方已依约向卖方完成支付诚意金,则卖方应当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返还该笔款项,同时卖方需按年化利率5%向买方支付诚意金支付之日起至卖方实际返还该笔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2、协议转让

买方可以在未获得卖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指定其中一位关联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并向该等关联方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带来的利益。除此之外,未经卖方事先许可,买方不得转让或通过其他方式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卖方可以在获得买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指定其中一位关联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并向该等关联方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带来的利益。

3、业绩担保

(1)利润补偿如果洛克石油在2023年到2025年三年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洛克石油在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下经审计的归属股东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额)低于27200000美元:

a、买方有权要求复星国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按本次交易的股份

占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比例(即49%)补偿买方。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A=(B - C)X D ;

其中:A 为 现金补偿款的金额,B 为承诺当年净利润,C 为实际当年净利润,D为本次交易的股份占洛克石油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比例,即49%。

b、复星国际向买方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本次交易的购买价格。

(2)出售权

1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a、在交割日后的前 5 年内年度(包含交割日当年年度),平均投资回报率低于5%时,买方有权要求复星国际回购本次交易的洛克石油49%股份。

投资回报率=(前五年归属本此交易的股份的净利润之和/5)/平均投资成本

平均投资成本=买方支付的购买价格-∑[上述5年内每年的就本次交易的股

份对应收到的股息(如有)x 时间权重]

时间权重=(交割日所属的年份+5–上述股息收到的年份)/5

b、复星国际回购本次交易的洛克石油 49%股份的价格:

出售价格 = 平均投资成本 x(1+5%*5)- 洛克石油在 2023 年到 2025 年间净利润未达承诺的现金补偿款

c、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的 180 天内,买方可以通过给复星国际发书面通知来行使出售权,并在通知中明确出售的股份数和希望完成出售的日期,该日期必须是通知日期的60天之后。如果买方在2027年12月31日之后的180天内没有行使出售权,将被视为买方放弃了出售权。

4、保证人保证

(1)买方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向卖方保证,买方将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如期履行所有的义务,并承诺确保买方将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同意向卖方赔偿因任何原因,该等买方义务失效或可能失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卖方可能遭受或招致的任何性质的索赔、损失、损坏赔偿金、责任、成本及费用。

(2)复星国际系卖方的母公司。复星国际已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和卖方连带承担赔偿义务,并承担补偿买方利润和回购本次交易的股份的义务。

4、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并依据其进行解释。

5、协议生效

(1)在协议各方全部签署本协议且买方保证人已就本交易通过其股东大会批准之时,本协议应当立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协议第2.3.1款(诚意金支付)、第3条(投票权委托)、第9.3款第二段(诚意金返还及利息支付)以及协议各方为履行第2.3.1款、第3条和第9.3款项下义务相关的本协议条款在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之日立即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5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只有采用书面形式,由每一方或其代表签字,并在必要时,由相关审

批机关批准之后,本协议的修改才具有效力。

(3)本协议应当使用中英文书就。协议各方在此承认并同意,本协议的中文版应当被视为协议各方之间的适用版本。若中英文版本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应当以中文版本为准。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于2019年以现金购买方式取得了洛克石油51%的控股权,通过

积极有效的运营管理,洛克石油聚焦油气上游全周期业务,持续拓展与国家石油公司的业务合作,逐步打造了具备全球化运营能力的专业管理团队和运营团队,发展势头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洛克石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油气业务的运营管理,扩大油气业务布局,助力公司继续夯实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

(二)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以《储量报告》)为依据,各项重要评估假设指

标选取谨慎客观,充分考虑了国际油价波动等未来经营风险,评估结果全面、合理地反映其内含价值;本次交易价格在评估价值基础上有一定折价,最终定价仅较洛克石油净资产账面价值溢价8.42%;本次交易方案中设置了包括利润

补偿和股份回购在内的业绩担保措施。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和交易方案均能够充分体现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三)洛克石油2019-2021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累计达到4310万美元,具有较稳定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洛克石油100%股权,如洛克石油持续实现盈利,将相应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洛克石油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向股东分

红800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未来洛克石油继续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按照100%权益比例所获得的股东分红金额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和投资收益。

(五)本次交易所依据的评估范围仅限于洛克石油现有确定储量的在产项目,并未考虑如中国南海珠江口03/33区块勘探发现、四川八角场气田气价上涨以及未来石油合同延期等未来新增储量、产量和收益的潜在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前述项目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提

16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公司投资回报率。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从长远来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17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刘明东先生每会计年度领取薪酬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含基本薪酬80万元和绩效薪酬80万元);滕磊先生每会计年度领取薪酬人民币130万元(含税,含基本薪酬100万元和绩效薪酬30万元);

张良森先生、刘中森先生、周湘平女士、夏亚斌先生、章云龙先生不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

刘明东先生和滕磊先生的绩效薪酬发放按照《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陈永平先生、李鹏先生、胡亚玲女士,每人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15万元(含税)。

上述薪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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