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证券简称:晶方科技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33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13681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2.358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蔚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佳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9969243 99.3381 1398874 0.6619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09969243 99.3381 1398874 0.6619 0 0.0000(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王蔚先生21133430699.9840是
3.02 Vage Oganesian 先生 211334306 99.9840 是
3.03何鲲先生21133430799.9840是
3.04刘文浩先生21133430599.9840是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刘海燕女士21133473799.9842是
4.02钱跃竑先生21133463699.9841是
4.03鞠伟宏先生21133463899.9841是
5、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管胜杰女士21133540199.9845是
5.02 Ariel Poppel 先生 211335401 99.9845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3.01选举王蔚先生为公司第6336454099.9466----
五届董事会董事
3.02 选举 Vage Oganesian 先 63364540 99.9466 - - - -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03选举何鲲先生为公司第6336454199.9466----
五届董事会董事
3.04选举刘文浩先生为公司6336453999.9466----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01选举刘海燕女士为公司6336497199.9473----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钱跃竑先生为公司6336487099.9471----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鞠伟宏先生为公司6336487299.9471----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1选举管胜杰女士为公司6336563599.9483----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5.02 选举 Ariel Poppel 先生 63365635 99.9483 - - - -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00(3.01、3.02、3.03、3.04)、议案4.00(4.01、4.02、4.03)、议案5.00(5.01、5.02)涉及的所有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
3、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22年6月7日公布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陈昱申、葛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