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守忠
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监督核查工作,现就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括3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叶勇先生、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非独立董事为徐林先生和周昕先生。其中,叶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体成员均具备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6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的议案》
2.《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在2025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情况
2/62025年9月8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2次,确保审计过程有序进行,并按照预定时间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审计步骤。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全面而细致地执行审计工作,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4次季度工作汇报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实施。会上,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与离任审计的覆盖情况;
经营管理审计在效能提升、客户服务、费用合规等关键领域
的推进成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包括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书签订及整改结果考核运用;内控监督评价中对接
驳业务、计量公司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缺陷整改;
重大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与相关培训落实进展。针对上述事
3/6项,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独立、专业
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协调沟通内部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4/6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就公司
重大审计问题与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随着新《公司法》下监事会的撤销,赋予了审
计委员会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专业性学习,促进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业务、新要求,在充分发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主要职能的同时;也要积极发挥原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在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下功夫,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5/6(本页无正文,仅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叶勇徐林周昕
-----------------------------------------------------李建勋吴家正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