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证券简称:金能科技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13545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没有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2023年1月10日与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1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159%)以8.5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阅聚焦11号。
*本次转让前,秦璐女士持有公司95421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593%,中阅聚焦11号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后,秦璐女士持
有公司8921422股,占公司总股本1.0433%,中阅聚焦11号持有公司
8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1159%。
*本次协议转让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公司2023年1月1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的通知,秦璐女士于2023年1月10日于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1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59%)以8.5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阅聚焦11号,交易完成后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11号)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秦庆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阅资本不参与金能科技日常经营管理,秦庆平先生在做出的有金能科技的各项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中阅资本将予以支持并“一致行动”。先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秦璐
姓名秦璐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7号
2、中阅资本(代表“中阅聚焦11号”)
名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类型私募证券投资法定代表人孙建波成立时间2017年3月1日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411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2023年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秦璐女士与中阅资本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59%。持股比例由11.1593%降至1.0433%;中阅资本的持股比例由0%升至10.11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占公司总股本占公司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秦璐9542142211.1593%89214221.0433%
中阅资本--8650000010.115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中阅聚焦11号的基本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备案编码:SXW500
3、备案时间:2022年12月21日
4、基金类型:私募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6、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7、设立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8、出资情况:聚焦11号募集资金二、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甲方(出让方):秦璐乙方(受让方):中阅聚焦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甲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金能科技部分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上述金能科技之股份。
2、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86500000股,即总股本10.1159%股份。
(2)每股转让价格:按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算数平均值的90%与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孰低的价格原则确认本次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8.57元/股,签约日前收盘价为9.36元,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为8.42元,本次定价不低于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中第6条第5款的规定。
(3)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款,即人民币74130.5万元。
3、付款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上市公司公告后的十个交易日内,乙方向基金托管券
商出具划款指令,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即人民币3706.525万元;
(2)剩余股权转让款在本次协议签署日90个交易日内完成支付。
4、股份交割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个交易日内完成股份交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乙方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的股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或其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类似证明文件视为交割完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秦璐女士、中阅资本编制了权益变
动报告书,并将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