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证券简称:华铁应急公告编号:临2022-04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8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丹锋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胡丹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华铁大黄蜂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丹锋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