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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3-21 查看全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恒为科技

股票代码:60349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明远信创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4号云南信托大厦A座27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0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附表?13

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明远信创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71150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甘煜

成立时间:1997年09月03日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

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

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

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

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

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

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2,064,0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24%,减持金额为

41,374,960.74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86%,减持金额为9,165,00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435,9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本次减持股份具体信息如下:

注:上表中计算的持股比例均以上市公司目前总股本228,720,888股为基准计算,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恒为科技股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2,064,0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24%,减持金额为

41,374,960.74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86%,减持金额为9,165,000.00元。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托计划”)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代表云南信托-明远信创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甘煜

5301000470566

2023年3月20日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

11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代表云南信托-明远信创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甘煜

2023年3月20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

14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明远信创1号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法定代表人

5301000470502023年3月20日

1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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