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O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5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沟西村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老厂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确定股东大会计票、监票人
五、股东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议案一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综合考虑疫情及管控可能带来的审计工作复杂性,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总额:18.63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3、诚信记录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1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立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签署天广中茂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方邦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方邦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碧水源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桂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签署重庆建工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40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是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以及本所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7月12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综合考虑疫情及管控可能带来的审计工作复杂性,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本次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关于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监管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保障审计机构独立自主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