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麒盛科技:麒盛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610证券简称:麒盛科技公告编号:2022-02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0 元

每股转增股份0.28股

*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条件流通股放日份上市日

A股2022/5/30-2022/5/312022/6/12022/5/31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13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00697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2027890.80元,转增78419524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58489251股。三、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条件流通股放日份上市日

A股2022/5/30-2022/5/312022/6/12022/5/31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不涉及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

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元。

(3)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36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36元。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40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变动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117407409328740751502814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16266231845545449208207767

1、 A股 162662318 45545449 208207767

三、股份总数28006972778419524358489251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58489251股摊薄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00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3-82283307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