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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12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755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山东·青岛

2022年5月目录

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

其调至静音状态,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尽量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要给大会议程及其他股东发言带来不必要的延迟。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会议召集人可以合理安排发言环节。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

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

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与登记召集人和律师有权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

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会议登记终止。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介绍到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及列席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有关议案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议案

5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9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张华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崔宝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3关于选举陈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4关于选举屈洪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胡左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徐国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3关于选举张海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隋锡党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于晓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四、大会表决

1、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2、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3、股东投票表决。

五、统计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六、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大会决议。

七、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相应文件上签字。

九、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议案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审字(2022)第【030103】号《审计报告》,公司编制完成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开披露,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具体内容可查阅相关网站和报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二: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各位作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1年度,公司管理层锐意进取,坚持战略聚焦、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严

抓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环保安全,以研发优势、产品竞争优势、营销网络升级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为支撑,全面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本年度,主业经营取得快速发展,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再次刷新历史最高水平。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业绩完成情况

2021年,持续两年的新冠疫情继续影响全球经济,国内呈现出阶段性、局

部性的多点爆发,尤其是在第三、第四季度,疫情扩散到部分中心大城市,对以

餐饮行业为代表的服务性行业带来较大冲击,作为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之一的餐饮业务,全年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受疫情发展的影响较为明显;另一方面,疫情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导致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涨,传导至国内导致原材料的全面上涨,这直接影响了公司全年业绩的表现。

从全年经营结果来看,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3850.46万元,同比增长28.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8.79万元,同比增长0.05%。

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

按主要业务渠道来看,餐饮企业客户实现收入14649.90万元,同比增长

32.67%,收入占比为43.28%,主要增长来源于上半年,下半年受疫情影响增长放缓;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实现收入14370.13万元,同比增长22.10%,收入占比为42.45%,增长较为平稳;品牌定制业务实现收入3828.60万元同比增长

47.87%,收入占比为11.31%。从产品来看,公司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食品添加剂三类产品实现了均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3.42%,较上年下降3.45个百分点主要系原料价格上涨等原因所致;同时,由于薪酬体系改革、销售队伍的扩大、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等,使得职工薪酬增长较多,同时上线 SAP软件等使得实施顾问费用、软件使用费增长较高,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同比有较大的幅度的增加,致使2021年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落后于收入的增长速度。

(二)对外投资情况

2021年,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先后设立日辰食品(嘉兴)

有限公司、四川日辰九派川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辰食品(天津)有限公司。

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旨在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布局制造中心,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产业规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四川日辰九派川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外部专业团队对细分行业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对行业内项目进行筛选,一方面保证了投资项目的优质性,在较好的控制风险的同时可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另外一方面还可以为公司未来进行产业整合并购提供项目储备,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要求。日辰食品(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呷哺呷哺(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呷哺呷哺”)共同成立的合营企业,该企业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司与呷哺呷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稳固现有业务的同时不断扩大合作深度;另一方面还可以为公司产品品类扩充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要求。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1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等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呷哺呷哺(中国)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合作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1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活动情况

董事会目前下设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和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按相

关规定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目前,前述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正常。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要点

董事会召集并主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以内控制度为主的基本管

理制度;检查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高管所分管的工作。检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了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2022年度公司经营规划

2022年是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第一季度国内市场受疫情冲击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保持既定的战略方针不变,在确保工业客户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开拓国内餐饮市场。同时,积极布局零售领域,在扩大市场规模和占有率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竞争力,稳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稳健发展的经营态势。

四、对全体董事提出几点期望与要求

各位董事,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也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的责任是向股东大会负责。

我们每一位董事要依法履行董事职责,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遵守议事规则,亲自出席会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履行专业职责。独立董事更应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

在董事会的集体领导下,加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工作和改进公司内部管理,继续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2年将是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真、全面加强

制度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永不懈怠的创新勇气,不断开创公司改革发展新局面。

谢谢大家!

董事长:张华君议案三: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修德、樊培银、赵春旭严格按照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以上三个委员会委员均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占多数席位。同时,上述三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日辰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

以上的股票,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就重大经营、投资、人事任免、股票期权激励等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数姓名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徐修德10101000樊培银10101000赵春旭10101000

报告期内,我们能够依据相关制度,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专门委员会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根据各自的专长,分别担任了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2021年参加第四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姓名会议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数徐修德11100

(2)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姓名会议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数徐修德22200赵春旭22200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姓名会议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数樊培银33300赵春旭33300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姓名会议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数徐修德33300樊培银33300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交流、邮件沟通、电话沟通及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取了做出独立判断所必须的资料,并基于我们各自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观点;对于我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有些重大事项,在正式审议前,提前给我们进行专项汇报,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上市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时提前通知我们并同时提交相关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

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2.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崔正波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崔正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科学、合理,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薪酬制度和有关考核激励办法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绩效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上,我们审议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

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1、报告期内,在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上,我们审议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因本激励计划而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7)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在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上,我们审议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行权价格、等待期、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因本激励计划而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1、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审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

2、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察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做出的承诺做了梳理,承诺已及时履行。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披露信息。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我们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我们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报告期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2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独立董事:徐修德、樊培银、赵春旭议案四: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讨论,提请公司按照如下方式确定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董事的报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下同)。

(二)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津贴。

二、监事的报酬

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五: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兴华

审字(2022)第【03010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1.主营业务收入:338504574.00元;

2.利润总额:94358574.49元;

3.所得税费用:13070681.74元;

4.净利润:81287892.75元;

5.计提盈余公积:8129954.77元;

6.年末未分配利润:174388163.66元;

7.年末资产总额:823899183.83元,

8.年末负债总额:162993193.40元,

9.股东权益合计:660905990.43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六: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际净利润

81287892.75元。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130814329.98元,根据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129954.77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的红利29584104.30元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388163.66元。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9861.3681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584104.3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为36.39%。

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利润分配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七: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审计机构之情况:

1.拟聘审计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中兴华为公司提供了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

审计服务,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水准。

二、本次拟聘计划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费用支付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财务报告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八: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38716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7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明细金额(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01.55

加:2020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3250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35001.55

加:利息收入44.35

理财收益1246.59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

本期募投项目支出1196.32

银行工本费、手续费等0.40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5095.77

减: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8500.00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595.7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

青岛日辰食品股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2580201094326334485.40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青岛日辰食品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2904660310566327284.09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青岛日辰食品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20055830180000880354142770.08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青岛日辰食品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20055830180000879396431826.13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日辰食品销售(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200558301300112532925230.83

海)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日辰食品(嘉兴)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258020129990426867698.00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日辰食品(嘉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329120945107027828416.57

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合计65957711.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此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2021年度本公司累计投资理财产品1525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284.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收益金额合作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起始日终止日(万元)(万元)

收益凭证“收益宝”1

广发证券保本型固定收益16500.002020/9/232021/3/23296.19号

收益凭证“收益宝”1

广发证券保本固定收益型11000.002020/12/232021/6/22201.83号

收益凭证“收益宝”1

广发证券保本型固定收益5000.002020/12/222021/6/2292.25号

青岛银行即墨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1500.002021/3/242021/6/24101.4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1/3/242021/4/2414.38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1/4/282021/7/2839.38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1/7/282021/9/1523.49即墨支行

建设银行即墨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1500.002021/6/252021/9/1691.53

建设银行即墨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1000.002021/6/242021/9/1688.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5000.002021/6/232021/9/1540.27即墨支行

青岛银行即墨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02021/9/152021/12/1589.75

点金看跌三层 74D招商银行青岛即墨支行(产品代码保本浮动收益型5750.002021/9/162021/11/3041.97NQD00104)

点金看跌三层 74D招商银行青岛即墨支行(产品代码保本浮动收益型5750.002021/9/162021/11/3036.14NQD00102)利多多公司稳利人民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保本浮动收益型11000.002021/9/162021/12/1789.38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

建设银行即墨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11500.002021/12/22022/3/25性存款2021年第79期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

建设银行即墨支行保本浮动收益型8000.002021/12/162022/3/25性存款2021年第83期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单位结构性

保本浮动收益型9000.002021/12/172022/3/23即墨支行存款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年产5000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21-014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9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体;

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日辰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关联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日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九: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对公司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出席列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情况,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表决合规有效。

2、报告期内,监事会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定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各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历次会议情况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税后利润分配的议案》等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

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经营调味料(液态、半固态、固态、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调味油)、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及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配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依据食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药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展经营活动);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品;食品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货物

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活动)。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等事宜。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十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符合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华君先生、崔宝军先生、陈颖女士、屈洪亮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

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选董事简历:

张华君,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92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1992年赴日本研修学习,1993年4月至1995年3月就读于日本国東京工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 课程,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就职于日本石本食品工业株式会社;2001年3月创建本公司,先后任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崔宝军,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食品厂职员、天津石本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职员、日辰有限

研发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颖,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日辰有限职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屈洪亮,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日辰有限职员、生产厂长、生产部经理、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生产副总监。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符合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左浩先生、徐国君先生、张海燕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胡左浩,男,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10月至2000年3月在京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7月起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为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兼任企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企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营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国君,男,1962年6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海洋大学人本价值管理研究所所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英派斯健

康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思仪科

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学系主任、管理学院院长、财务处长、校长助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董事、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张海燕,女,1979年5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第三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政法智库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研修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曾于2015年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兼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山东省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审查,监事会同意提名隋锡党先生、于晓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规定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候选监事简历:

隋锡党,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鲁梅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桓台汇丰制丝有限公司总经理、日辰有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监事;现任公司行政总监、监事会主席。

于晓伟,女,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2年加入公司,任技术中心技术主管;现任公司总经办行政助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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