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常青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2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结果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
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3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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